第二十四章 夜探
名门荆枝
何耿耿
今生
二十四•夜探
鹿青州城内的布局,荆歌已经了如指掌,如今不过是在这城内大大小小的街巷中,找出南成军中军帐所驻的位置,最重要的是,殷武侯所驻的位置。
灵巧的避开不时巡逻的卫士,二人进了内城。
秦季永有些惊讶身边的人居然对这些探查的事如此熟悉,一路上躲避卫士,不断的潜伏、疾走、跳跃,声东击西,荆歌却好似非常熟悉的样子,但一想到,荆歌平时的能耐,便也以为平常,眼前的人儿,仿佛没有事情是她不会的。
深夜了,城内早已经宵禁,二人贴着墙,荆歌先一个腾起,抓住房梁,身子轻巧一跃,如猫儿般静悄悄,落在了梁上,这才伸手,将秦季永拉了上来。
二人上了屋顶,秦季永学着荆歌的样子,只踩房脊,以防砖瓦响动。
荆歌找到较高的一座屋顶,停了下来,静静的观察着城内。
黑夜仍然浓重,远远的似乎有打梆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三更了。
秦季永静静的陪在荆歌旁边,如同一块坚定的大石。
荆歌伏着身子,放眼望向整个城市。
鹿青州城市布局紧凑,典型的南成城市的样子,此刻荆歌站的地方是河边的商户区,这里大多数是各种市场、货物流传的地方,入了夜,这里也是最平静的地方,顺着脚下的大街向前望,房子逐渐稀疏起来,高楼异阁,是大户人家聚居的地方,再往北面看,街道整齐,房屋布局严谨,是城市的中心地带。
南成的一般富贵人家都喜欢在门前彻夜点着火把,以示家业昌盛。此刻,在星星点点的火光中,荆歌二人,要做的就是从中间找出殷武侯所在的位置。
荆歌观察完毕,正要说话,熟悉的痛觉再一次猛地袭上小腹,荆歌一个冷哼,差一点岔气。
秦季永连忙过来扶着荆歌,却发现荆歌脸色煞白,浑身冰冷,呼吸紊乱,不由得着急。
“校尉?”秦季永大手扶着荆歌的腰。双眸关切。
荆歌努力的调整着呼吸,缓过气来。
“陈年旧疾,”荆歌缓缓说道,压下不适,“秦大哥,今夜我们得找出殷武侯所住的地方,为快捷,不如我们分开行动吧。”
“校尉!”秦季永有些着急,“还是让我跟着你吧,有什么事我们也好相互照应。”
荆歌还要说话,却被秦季永关切的眼神止住了,内心不由得一动。从来因为自己实际心理年龄大,嘴上虽然叫着秦大哥,但是内心却一直不由自主的想要照顾着周边所有的人。秦季永一向忠厚,为人谨慎,总是一副温和的样子,却不想有这样坚持的时候,内心不由得失笑,连腹部的疼痛仿佛都没有那么难受了。
“也好,”荆歌只得点点头,再一次检查好身上的武器,和秦季永一道,向那些府宅摸去。
万籁俱寂,鹿青州内,一个精巧的宅子,此刻却尤为喧闹,红灯高挂,十几名妙龄女子,淡妆浓抹,乌黑的长发随意散下,在乐师的演奏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舞姿狂放,薄薄的衣衫,遮不尽春光,在旋转跳跃中,春光乍泄。仿佛这寒冬肃杀中,唯有这,留下了丝丝的春意。
舞女的包围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正拿着酒壶,满脸酒红,身姿颓糜,身边的环绕的莺莺燕燕,打扮却与这些舞女不同,一水的黑长发,用木簪简单挽起,随意披着布衣,正争先恐后的像那男子劝酒。若不是看此刻场景,竟然要以为这些女子,只是普通的农家姑娘,但那些眼角眉梢的风情,布衣下的旖旎春光,靡靡丝竹声,提醒着看客,这不是秦楼楚馆,不过是一个有怪癖的富家公子在寻欢作乐而已。
“将军,您刚刚才喝了七妹妹的,如今也要和我的才行。”其中一个灰麻衣的女子嘟着嘴,软语绵绵,皓玉般的手腕,端着酒杯,往那男子身上倚去。
“我不喝了,父亲明日又要叫我早起,唉,我不喝了。”那男子醉醺醺的,呢喃道。发冠歪斜,眼睛也半眯着。
“将军,侯爷是您的父亲,晚去一回又有什么打紧啊,喝了妾身这杯吧。”一个同样布衣的女子娇俏的一笑,将酒向那男子嘴里一送。
那男子顺势喝下那杯,周围的莺莺燕燕都欢笑起来,作出那万种风情,取悦眼前这个男子。
这男子正是蔡云鶴,那夜大战中,醉的不省人事的蔡云鶴被部下救了出来,仓皇逃出营来,耳边的喊杀声,也让他的酒醒过来,自知势败,只好到处仓皇逃命,只是那是荆歌率领的军队已经从骑兵营那边杀了过来,蔡云鶴慌不择路,又没有马匹,只好向营后的山坡跑去,下了山坡,竟然看到一匹马在山洼处,喜不自胜,也顾不得什么了,只得夺马狂逃。
一路上追兵不断,蔡云鶴逃出来的时候连衣服都没有穿好,兵器在就不知道扔到哪儿去了,狼狈不堪。蔡云鶴竟是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些苦头。东躲西藏,部下零散,一路上风餐露宿,衣不蔽体,还的惶惶然逃避追兵。也是他的运气好,他父亲殷武侯正驻扎在南成边境上,一听得此消息,一面向南成皇帝上书,一面星夜驰援自此,救下了蔡云鶴。
蔡云鶴吃了这么大的亏,本来最开始殷武侯还是严厉的训诫他不该喝酒误事,每日带在身边,严加教导,直叫蔡云鶴皮都掉了几层。但蔡云鶴已经毫无斗志,只想着赶紧回京城的安乐窝来。什么功名利禄全都不要了,反正天大的事情有老子顶着。殷武侯看他一副烂泥扶不上墙样子,气的狠狠的军法了他几次。但毕竟是独苗,也不敢整治狠了,只得放下手来,随他去了。
殷武侯一开始松懈了些,蔡云鶴便将往日京城的脾性带出来了,整日价的寻欢作乐,最开始只是偷偷的在青楼过夜,现在已经敢在府邸里白日里寻欢作乐,晚上叫来城中最火的姑娘们夜夜笙歌。
荆歌二人一路摸索,越往北街区,喧哗之声越大,起伏的屋顶上,远远地看到一个院落,灯火通明。
全城宵禁,唯有此处,人声鼎沸。丝竹声绕耳。
几个腾跃,二人来到了院落的屋脊上。院中的场景一览无余。
十几个妙龄女子衣不蔽体,轻歌曼舞,中间的男子美酒在口,美人在怀。
秦季永一看到这场面,有些不自在,转过头来看着荆歌,却看到身边的少年眼神熠熠,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香艳场面。
居然是老熟人。
荆歌看着蔡云鶴,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看来依蒙道一战,并没有给他足够的教训。
蔡云鶴怕是再蠢,也应该知道“巧儿”不过是个敌人放出来的倒钩吧。他居然在这样的大败后,还能让美人继续模仿“巧儿”的打扮,继续纵情淫乐。
下面的美人仍在不停地歌舞,乐师的高歌仍在夜中回荡。
突然,从院落的角落里跑过来一个仆人,急匆匆来到蔡云鶴身边,着急的说:“将军,侯爷叫你明日一大早跟他去马场呢。将军还是早些歇息吧,不然侯爷又该骂小的了。”
“你着什么急,到时候要被军法的人又不是你。”蔡云鶴一甩杯子,不在乎的说。
立刻有美人将那奴仆赶出去,重新围拢蔡云鶴身边。
“将军,您是侯爷世子,侯爷只有心疼您的,哪里会真的军法处置您啊,今天呐,您可一定要陪巧儿好好醉个通宵呢。”一个女子咯咯的笑道,自饮下一杯。
荆歌恶寒,这蔡云鶴居然真的就好上这一口了,连名字都不改下的。
“你懂什么,”蔡云鶴斜瞟一眼那女子,顺手在她雪白的大腿上狠狠的掐一把,直掐的那女子眼泪汪汪,却又要陪着笑。
“父亲无情,整日的就知道让我从军,去挣功名利禄,挣不了呢,就天天把我弄到马场上去,军法处置我,让那么多的下人看我笑话。”蔡云鶴脖子一扬,又饮了一杯,恨恨的往桌子上一甩,“还有那个蒋华,阴魂不散!专与我作对!”
美人儿有些迟疑,空气似乎安静了一秒,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半晌,其中一个美人才大着胆子问,“将军,蒋华将军不是已经死了吗?如何能与将军作对啊。”
“对啊,人都死了,父亲居然还天天记挂着他!成天在我面前唠叨!还为这个,居然不让我做将军了,现在,连郭庆那种老匹夫,都能在我面前指手画脚,以前那些见到我都战战兢兢的人,居然敢在背地里谈论我杀了蒋华,所以才会打败仗。也不想想,他蒋华是什么人,不过是一个卑贱小户的儿子,命如草芥,不过是我侯府抬举他,他才能坐上个军职,居然还敢压倒我头上来了,还能跟我抢女人!”蔡云鶴越说越气,猛地站起身来,但实在醉的厉害了,踉踉跄跄,几个美人赶紧上去扶着,“这蒋华啊!死的好!幸亏我当日杀了他,不然来日他岂不是骑到我头上来了!”
“孽子!我叫你到屋里反省,你就是这样给我反省的!”一声暴喝,打断了院里的丝竹之声。
蔡云鶴酒醒了一大半!院里的美人也吓得噤声,赶忙便穿好衣服边跪倒一旁,大气也不敢出!院子里顿时跪到了一大片。
殷武侯从屋檐下缓缓走出,荆歌这个角度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想必是阴沉的要拧出水了吧。
秦季永这才悄悄的过来问道,“校尉,这是殷武侯吗?”
“秦大哥终于敢直视这院子了?”荆歌促狭道。
“咳,这个,校尉…”秦季永非常不好意思,自己虽然不是没有见过女人,但这样大规模的看到一群美人衣不蔽体,近在眼前,何况旁边还有荆歌,自然是觉得尴尬,但这荆歌却没有半点不适,还兴致勃勃的看着。
“这当然是殷武侯了,秦大哥,”荆歌也不再取笑,“不然我为什么在这大半夜的看着一群庸脂俗粉莺莺燕燕。”
“校尉一开始就知道这是蔡云鶴?”秦季永问道。
“秦大哥,鹿青州全城宵禁,藏军月余,百姓早就仓皇逃生去了,大战一触即发,除了蔡云鶴,谁还有这样的心思、有这样的能力去召集这么多的美人供他淫乐。”当然,荆歌还有个原因没说,那就是,眼前的这个,不是个熟人吗。
“哦。”秦季永更加不好意思,感觉每次都要校尉费神为自己讲解,看来自己还是要更加努力才行啊。
却说院子里面,殷武侯已经气的说不出话,旁边的亲卫赶忙来帮他缓着气,跪下的人更是大气也不敢出。
蔡云鶴悄悄的抬起头来,怯生生的看了眼自己的父亲。
殷武侯年近花甲,但是常年锻炼,身子骨比同龄人看起来更加硬朗些,浓密的胡须此刻一颤一颤的,眼睛狠狠的盯着蔡云鶴。
“孽子啊!孽子!我戎马半生,却生下这样的不肖子!我蔡家,注定要家业凋零了吗?”殷武侯指着蔡云鶴,哀呼。
蔡云鶴不敢说话,只得规规矩矩的跪好。
“滚!滚!全都给我滚!还跪在这里做什么!全部都给我滚走!”殷武侯指着那些美人,大怒。
美人们大气也不敢出,慌忙从院子里跑出去,连那些香帕都落在了院子里。
院子里只剩下蔡云鶴和殷武侯等人。
殷武侯还要骂,但看着蔡云鶴那一副酒色相,发冠散落,衣服凌乱,战战兢兢的跪在自己面前,身旁,还有几个美人落下的香帕,突然就说不出话来了。
自己这是作了什么孽啊!活了大半辈子,就这么一个儿子,居然还如此的不争气。殷武侯浑浊的眼里满是悔恨,若是如此,还不不要这个儿子。又想起蒋华,自己曾经都想收他为义子,为蔡家光耀门楣,但送到蔡云鶴手下磨练磨练,居然就此丢了性命!
殷武侯再不想说一句话,拂袖而去,魁梧的身姿,似乎苍老了好几岁。
院子里彻底静下来了。
蔡云鶴抬起了身子,但仍在跪在地上,呆呆的。他知道,父亲一定是将刚才的话全部都听到了。完了。完了。不知道父亲明天缓过来了,还要怎么修理自己。
屋顶上,荆歌却没有兴趣再去看院子里落寞的男人,蔡云鶴在这里荒唐了那么久,殷武侯才赶过来,且这边喧哗声甚大,若是殷武侯的住处就在附近,想必早就听见了,但此刻才到,必然是住处较远,转头对秦季永作了手势,两人准备跟踪殷武侯而去。
殷武侯已经上马,穿过宽阔的街道,一行人疾驰而去。
荆歌二人也赶紧跟上,因为要到街对面,二人不得不跳下地来。殷武侯一行人已经骑远了,只有哒哒的马蹄声,在暗夜中听得尤为清晰。
荆歌正准备向街对面移去,殷武侯刚刚离去的街巷中,却突然折返了一人,骑着马,迅速地过来了。
荆歌不防,此刻二人刚刚走到街中央,被那折返的士兵看了个正着。
“什么人!”那士兵大喝,一把长枪就要使出来。
荆歌看那士兵过来,也不躲闪,瞬间暴起,身姿敏捷,眨眼间便冲到了那士兵跟前,抓住缰绳,猛地腾跃而起,瞬间便坐到了马背上,而上一秒还在大吼的士兵,此刻已经被割断了脖子,鲜血喷涌而出。荆歌毫不停歇,熟练地抽出了那马背上带着的长剑,对着马脖,狠命的砍下去!马儿甚至来不及长嘶,就倒在了地上,铁蹄在砖石地上发出闷响。
一切发生的太快!
秦季永还没反应过来,手中的剑刚刚拔出。刚刚还在身边的少年,下一秒就化身成了暗夜使者,顷刻间,一人一马,死在了他的刀下。
而那鲜血旁的少年,目光冷冽,周身寒霜,手中的匕首,仍在滴着血。
秦季永一瞬间想起了那夜浴血的少年,冷冽而又孤单。
荆歌静静的收起匕首,转过头来,看着秦季永的身后。
“蔡将军,出来吧。”
秦季永猛地回头,才发现身后的小门边,蹑手蹑脚的探出一个人来,正是蔡云鶴。
实在不是蔡云鶴耳通目明,因为这院子紧挨着街道,现在深夜,他正要起来回房去睡,就听到外面的士兵一声大喊,却又突然没声了,所以就出来看看,没想到,自己好像遇到了瘟神。
“你们是什么人。”蔡云鶴正正语气,一边问,一边手悄悄的在腰间摸索,却空无一物,才想起自己刚刚玩乐,那儿会把剑带在身上!
“蔡将军忘记我了吗?”荆歌慢慢掏出了匕首。
暗夜深巷,刚刚倒下的士兵仍在咕噜咕噜往外冒着鲜血,眼前两个男子,如同地狱索命般,长剑在寒夜中,尤为刺眼。
“本…本将军不认识你。”蔡云鶴想要逃跑,脚却使不上劲,刚刚饮酒太多,此刻突然间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
“我以为蔡将军是长情的人。”荆歌看着自己的匕首,意味深长。
蔡云鶴不敢再说话。甚至不敢再动弹。
荆歌看到他这个样子,突然失去了兴趣,转头看着秦季永,“秦大哥,这次看你的了。”
秦季永会意,瞬间拔出长剑,纵身跳起,蔡云鶴甚至没来得及呼喊,便已做刀下亡魂,秦季永抽出长剑,胸前的鲜血喷涌而出。
荆歌走过来,往他的脖子上补了一刀,匕首一拧,再拔出。
秦季永杀人直刺心脏,而荆歌杀人,喜欢割喉,两种不一样的手法,两种不一样的人生。
“校尉?”秦季永低声道,以为荆歌嫌自己做得不够好。
“你做的很好,秦大哥。”荆歌声音孤寂,仿佛能看出秦季永心中所想,“只是我杀人,喜欢割喉。非要等对方死透了,我才放心。”
秦季永不知道荆歌为什么会这样说,只是眼前的少年让他很觉得心疼,到底是怎样的残忍的事,才能让眼前的弱冠少年,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少年将军。每当荆歌轻描淡写的应对任何危险时,秦季永的心就变得更加心疼。
年轻的男子并不知道,一种陌生的感情正在他的心头悄然产生,无处可逃。
秦季永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荆歌,等她接下来的吩咐。
“我们走吧,殷武侯想必还在附近。”荆歌收起匕首,也不管周边的尸体,对着秦季永道。
和他在一起太久,荆歌已经和眼前的男子有了默契,每当他静静的看着自己的时候,就是在等自己下一步行动的命令。荆歌很享受这种状态,在战斗的时候,有一个伙伴。
二人迅速消失在深巷中,留下满地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