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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拜火节盛宴

作者:大牧之野 | 发布时间 | 2016-12-12 | 字数:17521

(1)

这是一个好天气。在葱岭高地,好天气指的是没有大风。没有刮起尘土和刺穿骨髓的大风,一切好景色都显得从容不迫,起码五月的阳光就很暖和。

好天气不一定带来好运气。走商路的东土商队便是这样——他们被劫掠了,而且是被高地上最残酷的强盗“红月亮”抢劫的,当场便死了三人。做买卖讲究头彩,这商路上开春第一趟买卖便落得如此下场,消息传回去全年都会受影响,谁还敢走这条路呢。沿路的商家和各部族自然也跟着难受,商人们来的少了,要买的上好丝绸进不来,要卖的皮毛、药材就卖不出去了——人们都恨强盗。

所以,强盗一般也不会得到好报应。

西坡林地边上,三具死去的商人尸首旁,财物散落了一地。一个胖硕的武士正在跟两个人作殊死搏斗。他嘟嘟着腮帮子,一手死死掐住身下的一个家伙的脖子,膝盖压在那人肚子上,让他一动不能动。而另一手挥动一把精钢弯刀,与另一个围着他转圈的穿着大马靴的家伙过招。那大马靴显然也是从商人脚上扒下来的。

大马靴不敢贸然进击。他转着圈子,气急败坏地喊道:“萨利,操你妈!我们‘红月亮’又没招惹你,你管的是哪门子闲事?”

叫萨利的胖子的钢刀划了两个圈,把大马靴逼退了两步,闷声闷气地说:“你们杀人,爷爷看不到,行。只要看到了,就收拾你们。”他说的是突厥话。

“那所有的财物都算你的还不行?老子们算白干!”大马靴说的是汉话,他显然能听懂萨利的话。

“不是财的事。你们得死!”萨利手上加劲,地上的劫匪开始蹬腿、翻白眼。快点死,还有一个等死的,萨利心里着急。

大马靴眼见同伙不行了,情急之下猛冲上去,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乱砍乱劈,手上的金镏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萨利回刀应付,手上一松劲,地上那家伙趁机摸起一把短刀向萨利胸前捅去。萨利无奈,把钢刀插进这家伙的肚子。这样一来,他也把背部闪给了大马靴,心里叹了口气,如果这小子刀快,背上可能要挨一刀了。萨利又要被河谷的勇士们笑话了,连两个小强盗也对付不来。

脑子里念头刚闪过,大马靴却硬硬扑在了萨利身上,鲜血溅了萨利半边脖子。

大马靴的后颈上,赫然插着一把精钢短刀。

一个少年站在那里,神色木然。

“二叔,你没事吧?”他的声音略显紧张。

“我的好侄儿!你会杀人啦,杀死了一个大盗匪。”萨利哈哈大笑,他跳起来上前一把抱住那少年。“二叔二十岁才杀死第一个人,你十四岁就杀死第一个人,我早就跟处罗可汗说过,你就是一只能高上云霄的雄鹰!”

“你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吧?”少年不无担心地问道。

“当然不会。我怎么会让王妃嫂嫂担心着急呢?哈哈,二叔就是要带你真刀真枪的练本事。雄鹰飞的越高越好,头狼见血越早越好。侄儿,快告诉二叔,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出河谷的时候你不是跟萨根他们一起吗?”

“你骑马走得急,就知道有事瞒着我。哼!”少年显出不高兴的样子,却又很得意。

萨利扭了扭大肚皮,又哈哈笑了起来,“你就是个小人精,二叔算是什么也事瞒不了你了。好了好了,这次别怪二叔,下次咱爷俩一块出来抢强盗。”

萨利踢了死去的大马靴一脚,“死了还屎尿齐下,娘的,好臭!”他擦擦脖子上的血迹,把地上的东西收拾妥当,呼哨一声,不远处的战马飞驰而来,他把少年抱在马上,飞身上马,“走喽,回家喽!”

叔侄二人向查青河谷谷口飞驰而去。

(2)

查青河谷的春天总是比河谷外面的高原来得早一些。五月初,杏花烂漫开放,在南坡白色雪山和北坡浓密松林映衬下,灿若织锦,竖立在谷口的那杆狼头大纛更显威武生动。在葱岭以东的高原地带,河谷被雪山滋润着,被森林拥抱着,查青部落居住于此,顺天应时,繁衍生息,安居乐业。

公元616年,八月十五,正是月圆之夜。一轮大若圆盘的明月升起在南山坳的半空,洁净无垠,银霜洒地。“嗥——”,一声长吟响彻山谷,一个剪影站在了那块神石之上,背后衬着那大大的月轮。

人们纷纷走出毡包,“是白狼?”“白玛来了。”

“嘘,小声点,别嚷嚷,免得惊扰了她。”

年长的巫师、部族里的老祖母萨尔曼,赶忙带领部落里的妇女们,冲着月亮的方向跪拜。白狼,是吐浑河谷的佑护神灵,是他们的“吉祥物”。历年八月十五,白狼会现身,传递给人们平安、吉祥的信息。

不错,月亮里的剪影是白狼。河谷狼群的首领,一头母狼。她通体雪白,极具灵性,数年来也只有少数老猎人才偶遇过她,见过她模糊的身影。据说她有一双红色的凤眼,白天也闪着幽蓝的光芒。每年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她都会来到这个山石上,以长吟的方式,宣告她与查青河谷、与查青部落密不可分的关系。部族的人们给她起了个名字“白玛”,突厥语里是白色吉祥神灵的意思。

此刻,白玛正站在高岩上,俯视着河谷,还有那些遥拜的人类。这里的河水、森林、雪线,还有河谷外的戈壁,是她的领地。她已经十五岁了,在狼族里属于高寿,是祖母级的。而她统领这个狼群也有十年了。十年里,她目睹了河谷部落的悲欢离合,这里每一座毡房的炊烟,每一个婴儿的降生,每一个勇士的离去,她都了然于心。她喜欢查青部落,也喜欢人类对她的膜拜,所以,在每一个重大时间节点,当需要她出现的时候,她会出现。高原上有一伙恶魔“红月亮”——这跟幽灵一样游荡在高原、戈壁、河谷、草原的强盗团伙,特别喜欢在月圆之夜作案,以抢掠财物、杀人越货为乐,因为他们穿一身红色斗篷,在月光下越发令人恐惧,所以被叫做“红月亮”。坏蛋们对富饶的查青河谷别有用心,这里的牛羊马匹永远是他们心头惦记的好东西,每年总要来转悠几次,想赚点便宜,只是因为查青部落的战斗力太强大,才有所顾忌,很少得手。每当他们意图袭击河谷的时候,河谷狼群都要提前作出预警,用撕裂夜空的长吟通知部落的人们——“红月亮”来了。于是,河谷狼群也成了“红月亮”那伙坏蛋的袭击目标,去年,白玛狼族已经有两只狼被他们射杀了。

今年,白玛的叫声有所不同,内里包含了焦急、呼唤和等待,而且反复吟叫了好几个夜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部族的人们议论纷纷,大家去问萨尔曼:“白狼的叫声,这么修长这么悠远,焦虑不安,奶奶,是不是有什么大事发生?”

“你们光知道着急,为什么不四处去看看,看看牛羊是不是染上了疫病,看看雪山有没有雪崩,看看杏花是不是被大风过早吹落了,看看狼群缺少食物没有?”萨尔曼奶奶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人们不知,白玛是在寻找自己的孙女,小白,最心爱的孙女,被她视作未来头领的一只与她一样的小白狼。在高原上,口口相传的狼族历史中,由母狼担任头领的,只有河谷狼群的这一代。这也是白玛深以为自豪的。当然,她深知,这笑傲群山、俯视狼族的头狼地位,是靠与她外表一样出众的智慧,能带领大伙在大雪封山的几个月里觅得食物,带领族群在与外域狼群争夺领地的一次又一次胜利中确立的。白玛具有无与伦比的战斗力。为捍卫河谷领权,在与戈壁狼群“独眼狼”族的战斗中,她以一敌三,与“独眼狼”和他的两个儿子展开了生死较量。她被“独眼狼”摁倒在地,独眼狼的儿子黑背就要把利爪刺进她的喉咙之时,她引颈长啸,如钢刃划过铁丝般尖锐高亢的长啸,瞬间刺破河谷的夜空,惊呆了正在激战的战场,白玛借势翻身而起,用比一般的狼长出足有二寸的獠牙,死死咬住了“独眼狼”的喉咙,接着,尖细的利爪毫不留情地掏进了“独眼狼”的腹部,那是狼身体最柔软的部位,在“独眼狼”还能呼吸,尚睁着眼睛的情况下,活生生把对手的内脏拉了出来。黑背眼见自己的父亲被杀,在一边战栗不已,不得动弹。“独眼狼”族群土崩瓦解,所辖河谷谷口外面的戈壁被白玛族群占领。白玛把“独眼狼”的内脏撕裂成小块,分别抛洒至领地边缘,再排泄出自己的气味,宣示河谷狼群无坚不摧的战争能力,自此河谷狼群再没有经历大的领地之战。

白玛通晓人性,能从人类的喜怒哀乐中感知人类社会。她约束族群里不安分的公狼,从不袭击查青部落的牛羊,即使在大雪封山缺乏食物的日子里也绝不。查青河谷是人类的家园,也是她们狼族的家园,她需要与邻居友善相处。她还明白,让大伙挨挨饿,到戈壁滩上与别的狼群竞争食物,对于保持种群的战斗力和种族延续能力,是件好事。狼的牙,必须是尖利的,狼的眼睛,必须永远闪耀着逼人的蓝光。千百年来,狼之所以是狼,没有全部变成狗,是因为狼始终保持了撕裂鲜血的本性。

小白失踪三天了,她是女儿与黑背私情而生的狼崽。当时白玛并未杀死黑背,放他一条生路,没想到女儿竟然与黑背相好,生出如此事情。为此,白玛惩罚女儿多日没有进食。但当小白出生后,看到通体雪白、灵性十足的孙女,白玛的不悦顿时消去,小白与自己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狼崽隔代遗传了祖母优秀的基因,灵动之极。白玛认定这是上天给自己的恩赐,格外兴奋。小白两岁就可以跟四岁的公狼搏斗,并且熟悉了河谷的边边角角,方向感很强。白玛认定小白是自己未来的继承人,到五岁就可以参加族群的头领竞争了。

想到这里,白玛更加焦虑,她潜入河谷深处,逡巡四周,以期发现小白的痕迹。白玛停留在一所房子前,她似乎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金线花已经盛开,香气弥漫在河谷里,但这并不妨碍白玛对于族群成员气味的辨识,她能分辨出十里外家族成员的叫声。

让她停留脚步的这所房子,毡包的样子,却以圆木为框架,带有翘起的飞檐,和那带窗棂的窗户,与平素里突厥人所居住的毡房大不相同。大杏花树下,这所房子显得从容优雅。白玛趴在地上,用鼻息哼哼了几声,这是一种呼唤。

果然,房门开了一条缝,一个熟悉的身影窜了出来,冲着白玛藏身的花丛一溜烟跑过来,欢快地抱着白玛的脖子打滚。白玛满肚子焦虑消除了,她可不想过多停留,以免人类看到她真实的样子。但是,小白却使劲咬着她的脖子,用头拱着她的头,不想离开。接着,小白转身向房子里跑去,一会功夫,房门悄悄开了,小白带着一个小男孩冲着白玛隐身的地方走过来。白玛一阵紧张,这就是孙女这几天失踪的原因,难道是跟这个小男孩混在了一起?小白用尾巴摩擦着小男孩的腿部,不时用头顶着小男孩的后背,绕开花丛,到了房子里看不见地方,冲着花丛里面轻轻呻叫。

不容多想,白玛走出了花丛。月光下,一只狼与一个小男孩面对面对视着。这个小男孩并不惊慌,安定地直视白玛。他眼神里闪烁的光芒告诉白玛,他并不害怕,反而有些惊喜,能见到部族里景仰的吉祥使者白狼是他的骄傲。

轮到白玛惊奇了,小白三天没回家,原来是与这样一个怪怪的小男孩在一起啊,看来这小人和小狼相处得很愉快。她定睛打量站在面前的小伙,呵,真是一个英武帅气、眼神逼人的小小人物:

卷发乌黑浓密,像春天里的盏被草,蓬勃而出,充满阳光的味道;

鼻梁挺拔,不太像突厥人那弯了一道弯的大鼻子,却有戈壁商道上匆匆行走的波斯商人的样子,给这小年轻的脸庞添加了男子汉无穷的魅力;

那一双深邃的大眼睛,散发出蓝宝石般的光芒,清澈魅惑,不可言表;

浓眉细长,额头光洁,下巴方阔,中心处还有一个小小的凹,脸庞光滑得让白玛上前用舌头轻轻舔舐了一下,那是她奖励给部族成员的最高奖励了。

男孩弯下腰,抱着小白的头亲了又亲,小白恋恋不舍地摩擦着男孩子的脸庞。白玛低哼几声,小白站到了奶奶身边,小男孩与两只狼对视片刻,狼,转身消失在夜幕中。

相传,突厥人居于西海之右,经历与邻国的生死之战后,全族只剩一个男孩,他被一只母狼救了下来。这只狼叼肉抚育男孩,男孩于是在残酷的环境里生存下来。神话中说,男孩长大后与狼交配,母狼怀孕。邻国知道男孩藏身之处,前来追杀,母狼如同神明附体,一瞬间幻化到了东海的山上。后来,狼生下了十个男孩,就是突厥十部落。其中出色的一个姓阿史那。自古以来,关于狼的传说数不胜数,以狼为图腾的民族也不在少数。但是,像古代突厥人这样视狼为神圣图腾,生命起源的却不多见。

多少年后,突厥部落都有一个传说,阿史那部的阙华王子曾有白狼庇护,吉人天相,无所畏惧。那一年,阿史那阙华14岁。这一年,阿史那阙华第一次把刀插进了强盗的身体,见到了鲜血。他自己更记得,在这一年一个春天的夜晚,那一双闪着幽光的白狼的凤眼,温和润泽,充满智慧。他相信自己,相信运数。英雄不羁,循天而行,征途漫漫,惟风可依。

西域风云漫卷

大漠金镝不歇

有我阙华英雄

执节踏歌东归

(3)

到了这年八月底,整个查青河谷进入了忙碌欢乐的时节。一年一度的拜火节来临啦。

听说金山牙庭处罗可汗的信使也将来到河谷,带着重要的使命,那必定是天大的好事,整个部族因此也充满了期待。查青河谷离牙庭路途遥遥,每次大汗使者来临,部落都要庆祝三天。妇女们把晒好的杏干拿出来再晾一晾,好给大汗带回去品尝。孩子们期望着烤制的饆饠干饼能多几个花样,多做点蜂蜜馅的,牛羊肉馅的也不能少。女孩子们则讨论着胭脂香,是东土来的好还是波斯来的更好。男孩们除了玩耍,还要缠着二叔萨利议论他的波斯精钢弯刀,有机会的话最好给每个人弄一把。总之,河谷的生活就是这么安逸富足,怪不得萨尔曼奶奶总是唠叨,再也回不到草原上那四处游荡的日子了。

河谷部落实际上的掌门人是处罗可汗的一个王妃,依兰,大家都叫她“大城来的人”,说她是大兴(长安)那边过来的,那么美丽优雅,通晓诗文,说话一套一套的。大城啊,有多大,反正谁也没去过,听说宫殿和房子一片片看不到头,还有好多可以唱歌喝酒的地方,晚上天上有星星,地上有灯光,地上的灯和天上的星都快连起来了。每每大家问依兰的时候,她总是笑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于是,大城在大家心里就更加神秘了。

还有一个很叫人兴奋的消息,今年的拜火节,查青部族与戈壁边缘的高地部族要在一起过,要放“石花”。

“石花”,是从石头里放出的烟火。查青部族上次放“石花”,还是处罗可汗亲自送依兰王妃来的时候,足足有十几年啦,那时候阙华王子还没有出生呢。据说那一晚的烟火把整个河谷给照亮了,还有跟雷一样的响声。河谷里的小孩子们总是追着大孩子问,听大孩子们天花乱坠地描述一通,再跑到萨利叔叔跟前问,“萨利叔叔,是真的吗,烟火出来后比咱们那颗最高的杏树还高?”

萨利笑眯眯地回答,“是比树高,不过吹嘘最厉害的确吉和才布那天恰恰没有看到,他们跟着父亲出去走亲戚去啦,你们被他们给骗啦,哈哈。”萨拉叔叔还许愿,改天石头运来的时候,他要亲自做上几个能带响的“石花”,于是,孩子们都在期待着萨利叔叔亲手打造的“石花”。

月满前的两天,处罗可汗的信使到来了。

信使都罗行色匆匆,长途跋涉,带着王庭的信物,身被皮甲,背负长弓弯刀,胯下骏马高大结实,是西番宝马与突厥脚马杂交选育的品种,比本地马大上一圈。人们围着信使和他的马儿艳羡不已,部族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大家悬着的心放下来了,既然信使到了,“石花”的事情也就没有问题了,今年一定会有一个盛大的拜火节之夜。

不过,有一个人对于拜火节的各种好事都不放在心上,甚至有些闷闷不乐,那就是依兰王妃。她皱着眉头,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她住的房子,便是白狼白玛眼里不同寻常的房子,长檐朱顶,宽门大窗。

“奶奶,您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大汗这次派人来,是不是要把阙华给带走?他还不到十五岁呀,离开河谷到王庭,能受得了大漠的寒风,草原的蚊虫,还有那一路颠簸?”

“你怎么这么沉不住气?再小的雄鹰也是雄鹰,翅膀长成了就要飞翔。河谷的鲜花虽然芬芳,但怎比得上草原辽阔、大漠宽广,孩子到了出去经经风霜的年龄啦。信使来了好几天了,你也没有正式召见他,怎么也得赶快问问大汗的情况,听听大汗有什么话带给你们娘俩。” 陪伴着她的是巫师萨尔曼,部族里最年长的人,没人能说出她的年龄,她自己也从不说。她满是皱纹的脸上总是透着突厥人质朴的坚毅,深邃的眼神能看透人的内心。

萨尔曼说着,站起来,走到依兰身边,抚摸着她的的肩膀,“咳,孩子呀,也不知道你犯了哪门子邪,非要呆在这偏远的山谷,就是不乐意到王庭,到可汗身边去。要说这做可汗的,哪个不是有几个女人,你非要跟他拗,这不是苦了自己吗?”

“我就是不去,夹在几个女人里面争宠,又烦又累。住在这里,向东可以去长安,向西可以去波斯,都方便。”依兰低着头说着,眼眶却红了。那个纵横草原的男人,雄踞漠北的可汗,怎能不叫她牵挂,可是拗到现在,还能怎么样呢,也就是隔一年见一次面。

“好啦好啦,你是突厥王妃,还能再回长安,更别说波斯了。这次信使来,也是个机会,我跟他说说,给大汗捎个话,赶个空回到他身边,他也需要你的照顾不是,哪怕呆上一年半载,想回来再回来也行啊。”萨尔曼劝解道。

依兰不再说话,屋子里陷入了沉寂。杯盏花的清香在空气中飘洒,在查青河水清脆的流淌声里,萨尔曼吟唱起了突厥人古老的歌谣:

世代迁徙的人们啊,

并非所有的归途都漫长。

心里有光,

就不会迷失方向。

黑暗总有尽头,

高山亦可见巅峰。

光是太阳,

洒满大地;

光是月亮,

胸怀四方。

突厥人的心里,

有火也有光。

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在外面喊,“王妃殿下,萨尔曼奶奶,不好啦,出事啦!”两人赶快推门出来,是萨坎则家的孩子萨根,“阿根,别着急,怎么回事?”

“萨利叔叔,萨利叔叔和信使要打起来啦!都快动刀了。”

依兰和萨尔曼对视了一下,“快,孩子,人在哪里?带我们去!”依兰催促道。

打“石花”的广场上热闹非凡,萨利光着膀子,正在和都罗较劲。

这几天,部族里老老少少都聚集在广场上,看着从外面请来的石匠和烟火匠人们打制石头烟火。光看着那些从未见过的材料,大伙便新鲜得很,孩子们叽叽喳喳喊个不停,大人们乐意做个帮手。这“石花”看着粗笨,制作起来可不简单,是用各种铁具,把坚硬的石头凿上深浅不一、性状不同的小孔,有的是直孔,有的是斜孔,各有讲究。烟火匠人们根据大小不同、孔洞不同的石材,放进不同的烟火料,最后放出来的效果自然不一样了。放石花的石头,是从远处高山,底下绑上冰块,用马拉回的。

二叔萨利为了实现自己给孩子们的诺言,要亲自制作两块石花。他围着一个石匠师傅转了几圈,口中唠叨着,“我说师傅,这块石头你把它往深里凿,这样放火药多,喷的高。”“我说师傅,你再找块方的石头,厚点,咱整个带响的。”“我说师傅-----”那个石匠被萨利支使得团团转,额头满是汗水。都罗也在周围逛荡,走到这里,看到萨利乱指挥,石匠累得一塌糊涂,忍不住撇嘴说了一句,“上面眼小,底下还要搞大,太费劲,干脆搞成直的不就行了。”

“这是手艺,追求喷射效果,知道不?信使大人骑个马、耍个刀还行,弄这个玩意就外行了。”萨利嘴上从不饶人。信使都罗是直肠子,一拧脖子说道,“费劲巴力的,不就是图个好看吗,怎么喷都是喷,干吗拐着喷,啧啧,一样都是火。”

“那不一样,金雕和鸡都长着翅膀,你能说飞起来一样?”萨利不屑一顾地说。

都罗肚子里本来就窝着一股气,来了十天了,王妃还没有召见他,大汗嘱咐的话一句也没有传到,要办的事还没谱,现在又碰上一个开口便呲人的家伙,火“腾”一下起来了。

“是啊,金雕和鸡都长着翅膀,可金雕能和鸡一样吗?金雕飞的高,飞的远,爪子跟利刃一样,抓一头野羊能带上天空。咱突厥勇士个个都像金雕,不受束缚,不畏惧风沙走石,想飞就飞,想走就走。不像小鸡,找个晒太阳的地方,蹲在窝里下个蛋,在土坷垃里刨点食,过个小日子就舒服起来了。没有战场上的硝烟,没有马背的颠簸,还放什么烟火,搞什么石蛋,这是咱突厥勇士干的事吗,哼!”

萨利听到都罗的话,火了,把手中的锤子放下,走到都罗面前,说:“吆,还挺会说的,怪不得大汗让你当信使啊,但就是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谁不愿意到战场上去冲杀,谁不愿意跟随大汗干大事?是大汗派我来这里的,不是我乐意蹲在这个地方的。就是呆在这个小地方,咱们的刀也没生锈,离王庭这么远,咱没叫大汗操心,没叫一个强盗闯进来,也没丢一寸地盘。穿身皮甲厉害个啥,整天晃荡来晃荡去吓唬谁嘛,有本事亮亮家伙给大伙看看!”

都罗脸涨得通红,“唰”拔出腰刀,“好,算你说的好!突厥勇士受死不受辱,伤着你,我自会向大汗请罪。”

萨利接过边上人递过的波斯弯刀,用手顺顺刀面,“正好,好久没有找到过招的了,今天提提神,让老少爷们开开眼”。

两人嘴里斗着,脚步移动,眼看要动手。呼啦围上一大群人,喜欢看热闹的年轻人兴奋地喊道,“萨利,教训教训他,让他见识一下厉害。”有年长的上前拽住萨利,“不能跟客人动手啊,更不要动刀啊。” 萨坎则家女人冲着儿子萨根喊道,“快去叫萨尔曼奶奶来!”萨根一溜烟向大房子跑去。

都罗大喊一声,便要上前。突然,一个人迅疾突入了两个人中间,同时喝道:“住手!”

大伙定睛一看,是阙华王子,处罗可汗的儿子。都罗硬生生收住弯刀,躬身施礼,“见过王子殿下。”

阙华身高正好比两个人低了一头,站在那里却昂首挺胸,在两个壮汉的怒火里神色淡然,不知为何,大伙看到阙华王子出现,心里都安定下来。

“都罗将军不必多礼,这几天你辛苦了。”阙华说道。他转身面对萨利,“二叔,都罗叔叔是信使,代表了大汗,他来,等于大汗来到了我们这里。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难倒我们还要对大汗动刀动剑吗?你首先赔礼。”

“这,咳,侄子,你是不知道啊,我,这,”阙华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叔叔,却不再说话。萨利气呼呼地冲都罗一抱拳,“算我错了,得罪!”

都罗并不回礼,一抬头,看着天空,无所谓的样子。萨利看他如此态度,脸憋得通红。阙华并不着急,背着手看着都罗,说:“我问你,都罗将军,这几年草原上年景可好?”

“回王子殿下话,前年年景尚可,去年遭受了雪灾,牲畜冻死不少,今年年景不好,大汗很是操心。”都罗回答道。

“每当年景不好的时候,大汗是不是总要向南边的人索取供奉?”阙华问道。

“人家愿意给供奉,这是协议好的事情,他们相互斗,需要我们帮衬。人家愿意给,我们干嘛不要。”都罗回答道。

“那我问你,我们索取供奉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让突厥人过上好日子还是为了我突厥人的面子?”阙华问道。

“先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了,当然,能在南人面前显示我突厥汗庭的威风,也是必须的。”都罗开始小心翼翼回答王子的问题了,他感到这位少年王子目光如炬,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冷静。

“如果他们不给呢?”阙华问道。

“不给我们就去打!只要大汗一声令下,我突厥勇士前仆后继,无所畏惧,他们自己不团结,也不如我们勇猛,打不过我们,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乖乖地把供奉送过来,有时还送公主和亲呢。”都罗得意地说道,人群里也跟着发出笑声。

“说得很有道理。我突厥人纵横于天地之间,奔袭于大漠草原,少有能敌者。但是,我问你,以今年的光景,现在草原上每个部族,每家每户,每天都能吃上肉,喝上奶吗?”

“这个,王子殿下,据我所知,还不能,有不少挨饿的。”都罗回答道。“夏秋两季好,冬春就难说啦。”

“不是有南边的供奉吗?”阙华问道。

“南边的供奉也只够牙庭开销,百姓还是要靠自己生存,实在过不下去了大汗会想办法救济的。”

“我这里每天都能吃上肉,喝上奶!”阙华声音突然提高了,眼神明亮坚毅,充满了自信。“不光有肉,还有喝不尽的美酒,难道这几天都罗将军喝的还少吗?”阙华狡颉地眨眨眼,笑眯眯看着都罗。

都罗难为情地笑了笑,他每天都喝醉,这里的美酒太多了,让他过足了酒瘾。

“属下多谢王子殿下款待!”他躬身施礼。

“将军不必客气,尽管享受美酒。虽然查青部偏居于此,离汗庭遥远,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援,但是,即便大雪封山四个月,我们也能保证部族的人们每天有肉吃,有奶喝,断不至于以刀剑之威去抢掠别的部族和来往客商。既然不用战争就能获得美好的生活,我们为什么还要发动战争呢?发动战争,杀人的同时,也要被人杀,我们突厥人的生命也是同样宝贵的呀。还有,我们突厥人世代迁徙游牧,寻找肥美的水草和宜居之所。如果我们找到了适合居住的地方,过的日子比四处游牧还要好,我们为什么不定居下来,过更好的日子呢?雄鹰飞得再高,也需要找一个安稳的地方,垒一个好窝来哺育后代呀。如果你要问查清部族为何愿意长居于此,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些。”阙华说道。

“王子殿下说得好!”

“说得对!”人们喊道。

“多谢王子殿下教诲。属下聆听了王子的话,明白了很多道理。今天我实在不该犯浑,冒犯萨利,这里我赔罪了。”都罗向阙华和萨利施礼赔罪,

阙华赶紧扶起都罗,萨利也过来抱着都罗大笑,说:“不是今天咱两老粗动武,还逼不出我侄子这个小人精的长篇大论,走,喝酒去!喝完酒再摔跤,看看谁厉害。”都罗也大笑,两人挽手同行而去。这就是突厥勇士的性格,直来直去,豪气冲天。

依兰和萨尔曼早已赶到,看到阙华一板一眼地教训了都罗,两个人相视而笑,“这孩子,心眼长得比个头快,谁知道从哪里来的那么多道理。”

“那还不是你的功劳,整天教什么华夏族诗文,还研习什么文章,现在倒怪起孩子来了。”依兰招手,阙华过来,阙华满脸兴奋,亲热地抱着妈妈,众人向王妃和王子殿下鼓掌致意。

第二天,依兰王妃召见了信使都罗。

“都罗,你这一路辛苦了,坐吧。大汗可好?汗庭百姓生活可好?”依兰问道。

“回王妃的话,大汗身体很好,饭量跟以前一样,骑马狩猎,操练军队。南方的华夏各政权都很听话,每年进贡钱物,汗庭百姓生活无忧。”都罗浅座,倾身回答道。

“那就好。”依兰淡淡地说道。

“属下这次来向王妃请安,大汗和处罗可汗安排让属下带小王子回汗庭。大汗说,王子殿下聪颖过人,英勇可见,到了该封爵领地的时候了,请王妃斟酌。处罗可汗还特别交代说,等小王子过去安顿好了,务请王妃移驾回汗庭,没有您,他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到时候,他会亲自安排队伍来接您。”

依兰眼眶一红,说道:“我回去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大汗一定要你把阙华带走吗?”

都罗躬身施礼,“是的,请王妃体谅。王子殿下是大汗最钟爱的侄子,是处罗可汗最放在心上的儿子,汗国需要殿下将来能挑起更大的担子,发扬光大我突厥的显赫和荣耀。属下这次来,亲眼目睹殿下的风采,也聆听了他的教诲,心里高兴。王子这个年纪,遇事沉着,顶天立地,说的话有道理,见识比都罗厉害多少倍。王妃教导有方,殿下英明聪慧,属下钦佩!”

依兰高兴地笑了,问道:“路途如此遥远,你只带一个随从,回路上能保证安全吗?”

“从河谷到汗庭几千里路,部族多,各种势力都有。但是,我们金山大牙早已不是前几年被杨广压得喘不过气的样子,即便在千里之外,大汗的令箭也会发出它逼人的光芒,没有人敢于挑战牙庭的权威。这条路虽然曲折,但是属下走起来堂堂正正,心里不犯愁。大汗也作了安排,沿途有人接应,上次从汗庭送王妃回河谷,您是走过这条线路的,没有发生任何问题,还欣赏了沿途的美景和人文风情,敬请王妃放心。”都罗拍着胸脯说道。

依兰点了点头,“那好吧。阙华毕竟大了,男孩子嘛,不能老憋在一个地方。大汗既然下了决心让他去,你就带他走吧。只是辛苦你了。这个消息不要对任何人说,等过完拜火节你们再动身。我这里没有什么好东西赏赐给你,前一阵,他们弄来了不少红花,回去的时候你带些给大汗和亲人们吧。”

“多谢王妃恩赏,谨遵王妃旨意。属下必竭尽全力,保证王子殿下安全回到汗庭。属下告辞。”都罗施礼退出。

都罗走后,依兰一个人默默呆坐在床上,眼泪掉下来。儿子要到更广阔的世界飞翔了,想着从小把儿子辛苦养大的艰辛,和那些母子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依兰无法抑制悲伤。人们的喧闹声传进毡房,她却无法提起兴趣。她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处罗,想起了十五年前的相遇。

依兰茹丽,这是她的全名。那一年,青春年少的她跟着父亲,波斯的大商人,加入一个商队一起到大兴做生意。到了大隋美丽的都城,她一下喜欢上了这座城市,那笔直挺阔的街衢,彻夜不眠的西市歌舞,和气友善的人们,令她留恋其间,不舍离开。父女两商量着把母亲接来,一家人长居于此。谁知,还不等安排好,后来的商人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母亲病重。于是,抛下生意,父女匆匆西行。出阳关不久,突遇高原恶魔“红月亮”,父亲力战而死,死不瞑目。就在依兰要被掠走的时候,一个骑着白马的男人率领四个随从,以一敌十,把强盗杀逃。然后带她西行,一路上,她竟不可遏止地爱上了那个英俊的男人。后来,她才知道他叫处罗,是突厥阿史那部族的王爷。还没到高原,从来往的波斯客商那里,依兰知道了母亲病故的消息,一病不起,处罗照顾良久,病好后留在这查青河谷,还为他生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儿子。

河谷是金山牙庭经营了好多年的一个西部据点,夹杂在西方各部落和其他势力中间,出可控制商路,退可易于守护,她喜欢这里的风景和部落里淳朴的人们,除了定期去牙庭探访丈夫外,其他时间她都愿意呆在这里。现在,终于到了儿子要单飞的时刻,她早就明白这个道理,但就不愿意往那个方面想。如今,不走也得走了。想到这里,依兰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房门突然冲开了,阙华一阵风闯进来。

“妈妈,你怎么不去看人家打‘石花’呀,咦,你怎么哭啦?”阙华看到了母亲脸上的泪痕。

“没事,我看到你父汗的来信,一时没忍住。”依兰说道。

“那您就是想父汗了,改天过完节,咱们一起跟着都罗叔叔去看父汗吧。”阙华说道。

“父汗说今年草原上下了不少小马驹,专门给你选了一匹小红马,说是特别能跑,长得快。改天你去呀,一定喜欢得很,到时候你也给萨根选一匹好马驹。”依兰稳定了情绪,笑眯眯地抚摸着儿子的脸蛋说道。

“太好了,去草原咱们一块骑马,再一块从草原骑马回来。”阙华学着骑马的样子,在房子里跨着马步走起来。

依兰看到儿子淘气的样子,上前把阙华搂进怀里,口中喃喃说道:“你真是妈妈的好儿子,聪明勇敢,已经是一匹可以长途跋涉的马驹了。”说着,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

阙华感受到了母亲的伤感,以为父汗的来信让母亲伤心了。他抬起头,小手捧着母亲的脸庞说:“妈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就像雪山上的雪莲,有香味,没有女人能比得上你,父汗肯定想你了。”

依兰脸一红,“傻儿子,你父王那么多女人,怎么会想妈妈,等你长大了,有些事情就明白了。”

“我长大了一定要娶一个像妈妈这样美的女人,也是长安的,我就娶一个!”阙华看着妈妈,坚定地说。

“傻孩子,你懂什么,还娶一个两个的。”依兰笑着说道。

母子正说着话,萨利敲门进来,“禀告王妃,高地部族首领安古柯带着他的人过来了。”

“好吧,二叔,请你先安顿好客人,我少时就来。”依兰说道。

阙华缠着萨利去见外面的客人。在高原上,没有比高地部族更叫人敬畏的了。他们是高原上真正的猛士,汇聚收留了有本事的流浪四方的人们,是名副其实的各部族的大杂烩。高地部族给过往客商保驾护航,收取公道的保护费,从不强买强卖,但是也不能少一分钱。谁要是不讲理得罪了他们,他们会咬住你不放,哪怕是跑到整个高原,踏遍整条商路,也一定要讨回说法,并且不择手段。就连臭名昭著的“红月亮”,看到高地人也要避让三分,很少打他们的注意。高地人突厥人居多,所以自称是突厥的一支,他们愿意与和平的查青河谷交往。今年拜火节,两方早已协商共同庆祝。

依兰手脚利索穿好正装,对着铜镜修饰面容。镜子里的女人还是那么美艳端庄,波斯多出美女,而她多了些华夏人的诗文气息,更见魅力。

萨尔曼、萨利、都罗和阙华跟随依兰到广场大帐拜会高地客人,双方言谈甚欢。

(4)

月亮升起,大盏羊油灯悬挂于河谷广场四周,夜如白昼。查青部落陪着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席地而坐,依兰陪着安古柯在矮床后地摊上坐着闲聊,小孩子们已经喧闹在了一起,把持不住的青年男女们眉来眼去,琢磨跳舞的事。丰盛的宴席开始摆上来,各家各户尽显其能。萨根家一下带来了七八种甜馅的饆饠,坎布其家摆出了杏干制作的蜜饯,还有酸酸甜甜的饮料,萨图连家每次都是牛羊肉做的两种肉馅饆饠。最受欢迎的莫属阿史次旺家的美酒啦,他酿造的杏干酒、稞麦酒、五谷酒摆了每样摆了好几坛,神秘的蒲桃酒已经倒了尊贵的客人,安古柯时不时偷瞄一下大牛角杯里红色的液体,他很想快点品尝,品品与商路上客商们请他喝的蒲桃酒是不是一个味道。要说河谷里谁家的烤肉最受欢迎,那还得看萨罕的烤羊腿和烤牛肉,味浓肉香,人人想吃,现在,他已经燃起炭火,烤羊腿的香料合着羊油滴落到火里,散发出阵阵香味,那味道惹得孩子们都流口水啦。好多年没有这么丰盛的节日了,多么美好的夜晚啊。

巫师萨尔曼站在了广场中心。她身着只在重大仪式上才穿的宽大青红色长袍,长袍前面绣着火焰图案,后面绣着月亮图案,神秘庄重。她带上那挂着丁穗的法帽,挥舞着手中的法杖,口中念念有词,广场很快安静下来。

“呀---都噜,呀都噜!火神,你的子孙,你的生命,你的不老种子!”

她从法袍里取出一些粉末,抛洒在篝火柴堆上。法杖一挥,萨利举着火把,把火把扔进柴堆,火苗“腾”一下窜了起来,篝火燃烧起来了。人群中爆发出“火神、火神”的喊声,熊熊火焰照亮了人们虔诚的脸庞。萨尔曼法杖一挥,一队带皮面具的壮汉,裸露着上身,身上画了狼头和月亮的图案,踏着整齐的节奏,围着篝火舞蹈起来。阿史次旺弓着腰,手里端着一坛烈酒走来,萨尔曼拿起一个杯子,举过透顶,冲火焰鞠躬,把酒水抛洒进火焰中,倒满一杯,对月拨洒,躬身冲大地拨洒。之后,酒坛扔向火堆,“哄”一下火苗窜起老高,人群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单弦琴、牛皮鼓的声音响了起来,姑娘小伙们率先冲向场内,跳起了那跳也跳不够的“萨满郎巴”(一种突厥舞蹈)。人们围成一大圈,男女相间而站,伴着皮鼓的节奏,踏步踢步,踏步向前,撤步向后。而当单弦琴的曲子响起,又变成男女间的双人舞蹈,原地转圈,男女相围,变换花样。舞蹈中姑娘们多半要给小伙们出个难题,小伙子或蹲或跳,要跟得上姑娘的节奏,还要配得上姑娘的花样。而年长的人们则跳着平稳的舞步,享受着节日的气氛。萨利对次旺家梳着大花辫的起芸钟情好久了,一开始就赶走其他青年站在了起芸身边,大肚皮拙笨地舞着,想要努力赶上芸美妙的旋转。

阙华在母亲身边喊道:“萨利叔叔加油呀,起芸姑姑快把你甩出去啦。” 引来大伙一片哄笑。

安古柯带来了自己的女儿,叫阿香,比阙华小一岁,大眼睛,长睫毛,身材硕长,有两个迷人的酒窝,梳着小辫,依兰喜欢这个姑娘。此刻,她坐在阙华身边,十分高兴,问这问那,阙华给她拿着蜜食吃着,两个人说说笑笑很是友好。

安古柯红光满面,不待依兰多劝,带领高地部族长老们与查青部族的长老们一一敬酒,喝得干脆尽兴。待广场上的舞蹈停下,安古柯站起身,冲着依兰和众人躬身施礼,“王妃殿下,诸位兄弟姐妹,我们高地部今天晚上能与查青部共享这美妙的节日,不胜荣幸。我们突厥子孙,共荣共生,这月亮神作证,高地族将与查青河谷世代友好下去。我用河谷酿的美酒,向王妃殿下,向兄弟姐妹们祝福,愿我们突厥人像雪山上的青松一样,繁荣茂盛,永伴光明!”

干完杯子里的酒,安古柯接着说:“查青部的姑娘们美丽大方,勤劳可爱。我们高地部的姑娘们同样能歌善舞,善做家务。下面,我的女儿,阿香,要为王妃殿下、阙华王子和各位,表演一曲乐舞,代表我对各位盛情款待的感谢!”

阿香落落大方走到广场中间,冲依兰亭亭施礼,高地族的乐师弹起了琵琶,阿香明眸流彩,翩翩起舞。高地族与大食、长安等东西往来客商交集密切,阿香的舞蹈柔和了西域舞蹈和内陆的风格,长袖飘曳,身材曼妙,变幻多端,一曲舞罢,全场叫好声不断。

依兰招手叫阿香过来,把胸前佩戴的绿松石挂串摘下来,含笑说道,“你真是一个可人的小公主,我喜欢。这个串子是我一直挂着的,来,姑姑给你带上去。”

阿香兴奋地满脸通红,不知是不是该收下,安古柯高兴地说道,“女儿,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谢王妃姑姑!”阿香这才欢天喜地收下,阙华拉她到身边坐下。

查清部落的小伙们开始起哄,“阙华,看人家公主跳舞啦,咱们也得出个节目,表演一下萨利叔叔教的刀术!”

“是呀,请公主看看王子殿下的风采!”

萨利笑眯眯地嘟囔着,“演就演,还怕丢人不是?阙华,上!”都罗不服气地斜了萨利两眼,心想谁知你教的那刀术到底如何,别丢了丑。安古柯饶有兴趣地看着阙华,依兰微笑着点了点头,阙华站了起来,却把随身佩戴的腰刀解了下来。

阙华明亮的眼神扫视全场,对客人施礼后,说道:“二叔的刀术让我能防身御敌,重在实战。尊贵的客人远道而来,我献给他们一首小时候与妈妈合写的小诗。”

大伙惊诧起来,要知道突厥人里面,能识字就是有本事的了,会作诗那更是凤毛麟角。

都罗揶揄萨利道,“这诗该不是你教的吧?”

萨利摸摸脖子,说道,“这,还真不是我教的?”随即反应过来,瞪眼道,“我不会什么诗,难道你会?真是的,去!”都罗笑笑不再说话。

阙华清泉一样的声音响了起来:

杏花笑面

白色花瓣

不见绿芽

黑黑树干

杏实干兮

其味酸甜

西来东去

问我家园

来去长思

其味经年

杏花羞面

摘星一串

赠与阿香

其味经年

后面一段是阙华现加上去的,人们使劲鼓掌,安古柯大笑,端起酒杯递给阙华,“好小子,文绉绉的,咱突厥人里的诗人,啊,不简单!来,喝酒!”阿香脸羞得通红,含情脉脉看着阙华。

萨利跳了出来,冲着人群喊道,“孩子们,想不想看石花?”

“想!”孩子们大声回答道,广场四周影影绰绰,点烟火的人早已等到那里了。“哈哈,看我的,先看我的!”萨利点着火把,张牙舞爪,一溜烟小跑到广场中心两个小石墩子边上。“大伙瞧着,这是我打制的石花,冒火时间长,还有花样。大伙瞧着啊,瞧着!”他斜着身子伸出胳膊,点燃了方形的石墩,大伙屏住呼吸神看着,引信哧哧燃烧,萨利撤回身子,掐腰很威风地站在那里,突然间,石头忽忽冒烟,冒了好大一阵,啥也没有,灭了。

“哄”一声,人群笑开了锅,“萨利,你咋光弄冒烟的石花,这就是你的花样?”“萨利叔叔,你是不是故意叫他冒烟呀,你不是专门学过吗?”“下来吧,萨利,你那东西不行,赶快放人家师傅制作的烟火。哈哈!”

萨利脸都拉到地上了,急匆匆把圆形的石头摆过来,把引信向里插了又插,嘴里不自信地嘟囔着,“那不算,这个是真打了深眼,我打了三天,三天呢。”也不斜着身子点引信了,头凑上去,点着了还不走,以证明这次一定不会出问题。

阙华在后面喊道,“快点闪开二叔,芯子烧着啦。”萨利这才躲到一边。这次还真没有叫人失望,一股明亮的火花“蹭”窜出来,老高老高,顿时整个广场映得通明。孩子们欢呼起来,烟火喷得时间老长,萨利得意地站在那里嘿嘿直笑。

“咚!”一声巨响,河对岸升起了绚丽的烟火。大的石花都放在了河对岸,那里安全。随着第一声响起,接着第二股、第三股,烟火次第升空,有打高的,有旋转的,有带响声的,还有喷出来四处游走飞行的,形成壮观的烟火群。对岸的烟火还没有完全落下,四周高处的山包上又冒出了烟火,咚咚作响,向高空升起,孩子们喊着数着比较着,看哪个升得更高。突然,离广场最近的七八颗杏树燃烧起来,用铁管和羊皮包制作的各色小烟火盛开成一朵朵“杏花”,煞是壮观,出乎人们的想象。“杏花”刚开完,广场中心一个巨大的石墩又猛地窜出了火苗,接着是持续不断的烟花,保持着一个高度,久久不见衰竭。人们的情绪已经达到沸点,欢呼声、口哨声响彻广场,不少年轻人跑到石墩周围跳起了舞。

广场中心的烟火渐渐熄灭的时候,突然谷口传来四声巨响,“咚咚,咚咚”,紧接着有狼嚎隐隐传来,“是‘红月亮’!”不少人惊慌地喊道。

萨利挥挥手,“大伙安静!是那伙强盗来了一趟,想趁咱们热闹揩点油。早就算好了他们会来偷袭,在谷口专门放了四个大滚石,里面装了能炸开的火药。过节啦,也送给这些无耻的小偷一点好东西尝尝!”

话音未落,一快马从谷口驰来,到依兰面前施礼,“报告王妃,已把强盗赶跑,炸死了一匹马,人没有逮着,给溜走了。”

依兰点点头,“辛苦了,你们换换班,回来喝点酒。”转身冲安古柯说道,“这些强盗总是叫人不省心,这样吓吓他们也好。”安古柯义愤填膺地叙述高地部与“红月亮”之间数年的缠斗。

最后,自然是巫师萨尔曼的时间了,那是最神秘的时刻。广场安静下来,只剩下篝火燃烧劈柴炸裂的声音。萨尔曼出来了,缓步走向广场中央。啊,多少年了,人们都未见她如此盛装出场。宽大的法袍随风鼓荡,硕大的火焰图案绣在胸前,月亮、星星闪烁衣间。高纶帽,缕缕麻辫垂于脑后。她,是部族的守护者,忠实庇护着吐浑河谷的生灵。无论天旱地裂,还是战争瘟疫,只要听到萨尔曼的咒语,看到萨尔曼的身影,人们的心灵便安定下来,拾起生活的信心,激发出无穷的活力。人们坚信,萨尔曼是通往神灵的,她的咒语无不得到灵验,她的意志超出人的控制。据说,在突厥人的巫师里,萨尔曼是为数不多的能够跳满二十拍萨满舞节拍的,不过人们从未见过。

牛皮鼓响起来了,只有一个单调的节奏。萨尔曼围着火堆缓慢的走步,俄顷双手上举,又俯身到地,口中念念有词:

呀¬嘟噜,

呀¬——嘟噜,

火神重生,

天地共存,

一片光明,

先有南北,

后有西东(指突厥族的分分合合)。

萨尔曼的保持一个步伐,手上的动作变化多端,宽大的法袍遮掩着面孔,法杖随着动作时而指向天空,时而指向远方,人们摒神静气,生怕听不到她的咒语。天空晴朗,圆月高挂,森林静谧,查清河水的声音像一首忧郁的歌,合着篝火噼啪的着燃声,为说不清命运的人们阐述着古老的预言。

神狼来,神狼去,

月亮升起,月亮落下,

不见踪迹。

一千年一出,

西海之右(史传,突厥人兴起于西海);

二百年一灭呀,

白眉遁绝(白眉即白眉可汗)!

东走,西去,

东走,西去,

火神的子孙们,

停不下迁徙的脚步。

东走的留名千年,祥瑞无限,

西去的漂泊千年,乡愁无限。

萨尔曼的节奏加快了,人们无法听懂她嘴里的曲调,也无法数清她的动作,人们看到的不是部族的老奶奶,是另外一个人,在诉说他们的宿命。人们的心揪着,上了年纪的人们眼中涌出热泪,谁都知道自己民族的故事,谁都记得自从记事起就是漂泊在马背上,他们的心头上仿佛压着一片挥之不去的乌云。阙华带着阿香,静静坐在母亲身边,眼睛一眨不眨,少年的心里充满了忧伤。从记事时候起,从萨尔曼奶奶嘴里,他听到了突厥人世代相传的故事,那些故事,都是与动乱、战争、饥饿联系在一起的。他经常问奶奶,我们突厥人的家在哪里,奶奶总是叹口气,说我们突厥人的脚步就是我们的家,走到哪里哪里是家。今天晚上,他能听明白,奶奶在诉说着突厥人的故事。阿香看着阙华,美丽无邪的大眼睛很是疑惑,小哥哥表情严肃,不像下午带她玩耍的时候那么活泼。

突然,萨尔曼把左手的法杖指向星空,麻辫甩到脖子上,右手拉拽,缠住脖子,火光里看过去,脖子已被死死勒住,只剩下极细极细的一圈,人们感到,仿佛自己的脖子也被勒住了,无法顺畅的呼吸。萨尔曼语言含糊不清,双手乱舞,身体后仰,头向月亮,猛地向相反的方向快速旋转,瞬间变成了一个陀螺,法袍鼓满了空气,空空荡荡,仿佛身体已经不在里面,而是神灵附体,广场的人们已经快要窒息了。依兰挥挥手,阿史次旺把部族里的孩子们聚合在一起,排成队猫着腰走到萨尔曼身边,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萨尔曼从火堆中取出了一根冒烟的荆条枝,她的旋转慢了下来,树枝准确地抽达到每一个孩子的脸上,被抽打到的孩子不觉疼痛,满脸幸福地跑回父母身边,父母们则长舒了一口气,在未来的一年里,他们的孩子得到神灵佑护了,可以百邪不侵了。

萨尔曼口中的话语回到了人们都能听懂的节奏:

呀---都噜!

呀---都噜!

百年不出世,

出世一万年。

英雄出吾族,

突厥不夜眠。

走吧,走吧,

走出高原,翻越雪山,

摆脱恶魔,见至天汗。

依兰猛地打了个激灵,她意识到了其中的意思,她的心脏咚咚跳了起来。看了看身边的儿子,她使劲伸了伸脖子,生怕漏下一个字。萨尔曼不再保持着原先的节奏,而是大幅摆动身体,那根本不是高龄老人所能做出的动作,嘴里乌鲁鲁地唱着谁也听不出意思的歌曲,中间夹杂着猛然的停顿。语言一换,大伙又听明白下面的词调了:

致良知善,

而我看到了满城的鲜血啊!

天不怨,人不怨,

只为天可汗,

记在那麻纸上,

登台入阁,

独镇玄武,

挥师百万。

我族得安康,

我族得安康!

萨尔曼的声音微弱下来,身体慢慢后倾,委顿倒地,依兰指向场内,“萨利,快,把奶奶抬进大帐。”三五个小伙跟着萨利快步走进场内,把虚脱的萨尔曼抬起来,向大帐跑去。几个妇女跟在后面,端着马奶子和糖水,去服侍老人。大伙的心安定下来了,萨尔曼说部族会得到安康,那是天大的好事,查青部族已经不喜欢四处游荡漂泊的生活了。

再美的盛宴也有散席的时候。午夜刚过,高地部族便告辞回家了,他们恪守着从不在外过夜的习俗。阿香抱着依兰依依不舍,与阙华惜惜而别,少男少女的明眸里有着说不清的情愫,阙华送阿香一个可以挂在胸前的木雕狼头,那是他花了好几天才刻成的,很像小白的样子。

大牧之野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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