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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器有明大器可成

作者:九宫幻 | 发布时间 | 2016-11-23 | 字数:3099

“能引发天罚的大妖,有另外一个称呼——‘天妖’,而这次这个天妖能引发如此威势的天罚,很有可能就是古时传说中的‘大圣’,到了这个级别的大妖,别说妖族本身的尊敬,就是人类的顶尖的高手也会当面称一声‘大圣’,而不敢以妖称之。”

周庄倒吸一口凉气,这等修为的大妖已经不是他所能理解的存在,连仰望都可能看不到其大体,已经不在他能操心担忧的范围内了。

“妖既然与人类为敌,那为何骨头和旺财……”

郑机知道小夜魅的名字,也明白徒弟在问什么意思,他解释到:“妖类对于人类,自古以来就有两种不同的意见,有主张灭杀的也自然有主张共生的,也有模棱两可凭心行事的。为理念不同也曾爆发过冲突,更因此分割成了两个势力。骨头和旺财,一个守护观心山人等几十年,一个更是认周庄为主,明显是属于对人类比较友善的一类妖。”

“妖与人类修行者谁更有优势?”

“天生万物,皆有阴阳。妖与人类修行者各有其优势。最初妖族自身肉体强大,人类弱小,妖族对人类不屑一顾甚至以人类为猎物与食物而已。妖族以自身的强大,占据着大部分的天地洞府宝物,所以在远古时期,妖族中很多族人都有从普通小兽进阶为妖的机会。那时候的人类甚至连妖族最原始的野兽形态都抵挡不过。普通的兽大多数天生就有很多优于人族的肉身特点,比如有的视力极好,有的体力超强,有的灵敏,有的身有剧毒,有的可以幻色,有的可以断肢再生,这些都是人类所不可比拟的。但是人族亦有其优势,人族天生灵智较高,通过对兽类、妖类的观察,人类慢慢摸索,掌握了武器,形成修行功法,以语言文字积累,天长日久,人类渐渐崛起,有了抵抗猎杀兽类的能力,到了后来。更是发现培养出各种灵兵,并有了进阶到天境以上的功法体系,出现了能与顶尖大妖对抗的大能,最后动摇了妖族的统治地位。”

“那岂不是说,还是人族更强大一些?”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单轮肉身强度,人族大多不是妖族的对手。但是人类善于用器,在同种境界的对抗中,人与妖大概都是持平的水平。但是人类最后其实还是相当于将妖类击败了,你知道为什么么?”郑机有心要考校一下徒弟,一个人便是天赋上善于修行,但是还要有眼界、心界的提升相辅助,否则注定会走不长远。这也是他如此细致的解答妖族人类之间来往恩怨的原因。

“因为人类更加齐心?”周庄思考着远古那些传说,那时候的人类在统一的号令之下,采用的战略就是分而克之,一点点击败了妖族的各个顶尖存在,而妖族却并未有统一的声音来调度迎战,妖类的顶尖强者都有领地意识,互不统属,所以才被一一蚕食击破,这个道理稍微整理一下就可以总结出来。

“正是。”郑机捋须微笑,很是欣慰,转而又面露忧色:“这也是我们猜测的为何天妖此时出世的原因。每当天下分崩,必有大妖出世,想要将人类打压下去,故而每次朝代更迭,都有很多人类因为天妖而死伤。妖类已经与原来不同,从远古时代的大败之后,它们也在学习人类。妖类自身不善于使用灵兵一类,它们就想办法幻化成人形,继而学习人类的技法,但这对妖类的灵智以及修为要求极高,只有少数的天妖才能做到。据说妖族后来又研究出一种以自身血肉炼化天材地宝而形成的妖兵,但是没人见过有妖类用过,不知道威力几何。”

“以往的天妖作乱,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一次比一次更难击败,这次天妖出世声势如此浩大,不知会造成怎样的劫难。”

“倘若是亲善人类的天妖出世呢?”

“你有所不知,亲善人类的天妖从未踏足人类的领地,如上古时期帮助过炎帝与黄帝的青龙与凤凰,在两人各自建立势力范围之后,就失去了踪影。其他寻常人家拜颂的一些狐仙之类,都不过是地境的修为而已,所以在人类城边上出世的天妖,多半不怀好意,十之八九是要与人类作对的,而且这次的天妖实力强横,很有可能打破几千年来妖族一盘散沙的境况,那样的话人类的境地就危险莫测了。”

周庄以前看书读到这些妖类为害人间的事都是在乱世,原本还没注意,原来竟然藏着这样的目的。倘若前面又一次妖族成功了,也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降临到人世?前面的事情无法干预,现在的事他想做点什么,可是力量终有些不足,天妖是连九离道人都要仰视的存在,他这个才人境的,又能影响得了什么?别说天妖,就是一个疑似天境的狐妖随便一击都差点要了他的小命,天妖哪里是他能放对的?

他现在要提升自己的实力,但是境界上的提升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那是水满自缢的自然过程,不是靠一朝一夕就能达到效果,想想师父前面说过的话,那只有寻找灵兵作为辅助来加强自身的实力了。说起来灵兵,周庄便把烈风枪的事说给了郑机听。

“哦,快那烈风枪来给我看看。”郑机很是高兴。对于修炼之人,灵兵是很稀缺的东西,即便最低等的灵兵都很难得。

周庄依言叫来王然,王然把烈风交到了郑机的手中。

老道士仔细看了半天,又用内力激发烈风。只见烈风枪枪尖儿上竟然似凭空生成了风眼一般,黑红色的暴虐气息扫荡出来,周庄都为之呼吸一窒,王然更是被枪上的气势迫的连连后退。

“好枪,好枪。”郑机连连夸赞“这枪身是普通凡铁,平平无奇,妙处便在这枪尖上。”修炼之人对于灵兵的痴迷,不下于嫖客见了红楼的头牌,此时的九离道人都没了平时仙风道骨的模样,眼神里那种赤裸裸“色眯眯”的样子看的周庄一阵胆寒。“这枪本来是普通工匠打造,雕琢的并不细致。可是天生却自含纹理,竟有吸取血肉精华之能,这材料实在难得,要是兵门中的高手来炼制,肯定早就变为了灵兵。也不会经历这么多年才自我成灵。但是能自我成灵,也足见其材料的可贵之处。如今它已自成体系,若要提高,只有寻得精通炼兵之人,为枪尖儿添加一些中和其戾气的灵石,再加固枪身,这把枪可称精品。这枪自有气势,本是一般人难以驾驭。刚才我见王然与此枪却是十分契合,想来你将是此枪最好的主人,但一定要尽快加深自身实力,否则一旦枪机反噬,可能令你失去正常人的心智,切记切记,不到破晓,不可以内力催发此枪。若善用此枪,它甚至会产生完整的灵智,成为神兵也不是不可能。”

周庄已是清明段,催发烈风还被抢中戾气所扰,实力基本无增减,消耗却加大了一些。而郑机却说王然只要破晓段便可使用烈风。这个事情也很好理解,简单说就是烈风对王然心甘情愿,而对外人却十分抵触,别人要用烈风首先要压制住它反弹的力量,所以对实力的提升几乎没什么帮助,可见要用灵兵也是需要机缘的。

周庄甚至有点走神的想到:“难道是因为自己之前叫王然一直枪不离身才起到了这样的效果?这小子睡觉都抱着烈风,看来是把烈风给‘睡服’了啊……”倘若真是这个原因,周庄这个师父固然是有误打误撞的嫌疑,但是王然自身的努力就不得不被承认。

神兵这种称呼,周庄都未曾听说过,自己是个连灵兵都没有的人,不想徒弟却手持着有潜力成为神兵的武器,周庄虽然略有吃味嫉妒,可也着实为王然感到高兴。郑机和周庄虽然都是热爱兵器的修行之人,虽然不是百善君子,可也算得上是正直的人,当然不会觊觎王然的烈风枪。

九离激发过了烈风的威势,看罢了烈风的效果,便将烈风归还给了王然。王然听师祖说烈风如何如何厉害,很是高兴,烈风本来就是他爷爷当年征战沙场的伙伴,代表着家族的光荣,此刻又有这么拉风的威势与潜力,他自然更加珍惜之,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带着烈风,更多的“抱它睡它”……

“师父可知道骨头的来历?”周庄自从跟随郑机上山,就一直陪伴着骨头。回想当年第一次见到骨头喝酒的情景,周庄还是失笑不已。谁见过一条狗喝酒喝的那么兴高采烈的?要知道狗比人的嗅觉味觉听力都要高出许多,喝酒对正常的狗来说不下于口吞烈焰,骨头喝最烈的酒时候眼睛里却分明是痛快高兴的意思,哪可能是寻常的狗可比?

“骨头是妖。”郑机很肯定的说到“它可是大有来历的,关于它还真有一个传奇故事。”老道士想到后面自己肯定要为了天妖的事忙碌,此时不妨多和周在说清楚一些事。

九宫幻 说:

这两天忙翻了,更新断了,实在是很抱歉,当然没人在书评区催更,也有点小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