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传媒风云> 章节目录> 第232章 飞越迷情
第232章 飞越迷情
七夕节那天,林语本来想约刘彤一起去看电影,没想到刘思汉却不顾她的一再反对,义无返顾地飞到成都来看她。
刘思汉来的过程当中,还颇费了一番周折。
头一天,他告诉自己的家里人,说报社安排他去南方采访,要在广州和深圳呆两三天左右,为此,他还真的买了一张去广州的机票。刘玫在家人的嘱托下,亲自将刘思汉送到机场,还帮他换好了登机牌。
刘思汉等刘玫一走,他赶紧跑到另外一个窗口去,拿出自己买的到成都的机票来,想换登机牌,但是他们那天因为堵车,到机场的时间有点晚了,到成都的那个航班已经停止换登机牌了,而且当天到成都的机票也已经全部售完,只能买到第二天的机票。
刘思汉迫于无奈,只好在机场附近的酒店里睡了一晚,改乘第二天下午的班机到了成都。
刘思汉来过成都,但是以往都是公干,有专车接送。因此,他对成都的道路情况并不熟悉。林语就将陈翔宇的新富康车借来,去机场接他。她没有告诉陈翔宇刘思汉来成都了,她只说自己老家一位亲戚来了,找不到路,她想借他的车去火车站接他。
刘思汉并不知道林语会开车,看到她开车来接他,吃了一惊。
林语笑着打开车门,刘思汉一夜没睡,脸上的胡子如雨后春笋般的长满整张脸。林语调皮地摸了摸他的下巴,他笑着推开林语的手,然后仔细地看着她,“你的气色看起来好像不错啊,我怎么觉得你一回成都,样子就变了。”
“变成丑八怪了?”
“不是,是变得意气风发的样子。你在北京时,可没有这么精神。”
“那是因为成都的水土很养人,你不觉得我已经长胖了?”
“好像有一点,你以前的样子实在是太瘦了,现在刚刚好。”
这次刘思汉是专程到成都来看林语的,林语只好将他安排在自己住家附近的酒店里住下。
林语帮刘思汉开好房间,然后陪他上去坐了坐。
刘思汉打开他的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本书,翻到中间,取出一张照片来,指着照片中站在他身旁的两个人对林语说:“这是我爸爸,这是我妈妈。”
林语拿过刘思汉手中的照片来,仔细看着上面的那两个人,说实话,刘思汉的父母外貌都比他长得好看很多。刘思汉的爸爸仪表堂堂,他的妈妈年轻的时候也一定是个美人。
林语转过脸去看了刘思汉一眼,情不自禁地说:“你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你父母?”
“是啊,他们都长得很好看,就只有我长得丑。我小时候都以为自己是他们捡来的,那个时候我调皮得很,我家保姆就吓唬我说,要把我送回我亲生父母家,害得我都以为我是被收养的。其实,我的的确确是我爸妈亲生的,只是太粗制滥造了一点,有点对不起观众。”
林语听到刘思汉这么损自己,大笑了起来,笑完之后,她又仔细看了看照片,“我怎么觉得你爸爸、妈妈长得这么面熟?”
刘思汉抿着嘴笑了起来,不说话。
林语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着刘思汉爸爸的名字,但是北京的高官太多,她一向又不怎么留意看时事新闻,只觉得刘思汉爸爸的样子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来。
刘思汉看她想得那么认真的样子,忙将照片从她的手中抽走,重新夹进他的书里,“我给你看他们的照片,只是想让你认识一下他们,我带你回去的时候,你才不会觉得面生。他们在政府里面的官衔,在家庭中不管用,无论他们当什么,都只是我的父母。”
“谁说我要跟你回去了?”
“你答应我过来,难道不想跟我回北京吗?”刘思汉有些吃惊。
“不想,我在成都生活得挺好的,我不适应北京的气候,那里太冷、太干了,我皮肤难受得很。”
“多生活两年就适应了。”刘思汉安慰林语,“我妈妈也是南方人,但是她在北京生活了几十年之后,现在回到南方反而不适应了。你就跟我回去吧,你不在北京,我日子过起来很没劲的。”刘思汉跟林语撒着娇。
林语没有理他,“我肚子饿了,我们出去吃饭吧。”
说着,林语拿上自己的背包,准备出门。
林语带刘思汉去吃了他在北京时一直念念不忘的四川火锅,两人在热浪滚滚中,吃得满身大汗。
吃到中途,刘思汉突然对林语说:“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知道。”林语装作没听懂刘思汉的话。
“今天是‘七夕节’,就是咱们中国人的情人节。”
“哦,我都没有留意,因为不去上班,就活得时日都不知了。”林语笑了起来,“怎么,你这次过来是专门陪我过节的?”
“是啊。”刘思汉笑了起来,“我晚上有一个惊喜要送给你。”
“什么惊喜,能不能提前透露一下?”林语很好奇。
“不能,提前透露就不惊喜了。”刘思汉很神秘。
“哦,好吧,但愿是惊喜,不要变惊吓就行。”林语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
吃完火锅,两人热得满头大汗。走到街边的时候,一家花店还开着门,老板站在门口叫刘思汉,“帅哥,今天七夕节得嘛,给女朋友买束花嘛。看到你女朋友那么漂亮,这束红玫瑰就打折卖给你了,我本来卖180元的,现在160元卖给你。”
刘思汉听老板说得好玩,就走过去看,“你这花怎么都有点蔫儿了啊?”
“闭月羞花嘛,它见到你女朋友长得那么漂亮,自惭形秽,肯定就蔫了啊。”老板耍着贫嘴,“你拿回去给花上面喷点水,很快它就鲜活了。”
刘思汉大笑了起来,正准备掏钱,林语凑过去一看,就跟老板狠狠地杀价,“你这最后一把了,还卖那么贵?100块,你要卖,我们就买,不卖就算了。”
林语说着就想拉刘思汉走。
老板哀嚎了一声,“美女,你杀价杀得也太狠了,我11朵玫瑰,你才给100块钱,我成本都不够呢。”
“你今天卖了很多高价花了,现在这个卖出去就是净利润,卖不出去,你才是亏在手里面呢,100块合适了。”林语又看了看那束红玫瑰,“你这里有白玫瑰或者是粉玫瑰吗,我喜欢那两种颜色的。”
“没有,今天是七夕节,都是买红玫瑰送女朋友的。红玫瑰代表的是爱情得嘛,这束花是11朵,代表的是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含义好得很哦。”老板见刘思汉有点动心,就继续游说着他。
“好,那我买了。”刘思汉拿出钱包来。
“那就100块钱哦?”林语跟老板确认着价格。
“好嘛,好嘛,祝你们七夕节快乐,我卖完这束花就好回家陪女朋友过节。”老板将花递给林语,刘思汉一边将钱付给花店老板,一边祝他七夕节快乐,老板笑得非常的开心。
刘思汉和林语也很开心。
林语捧着那束红玫瑰走在路上,刘思汉帮她将被汗打湿,黏在脸颊上的一缕头发拨到一边,披在肩上。林语笑意盈盈地转过头来看着他,就在这时,她突然看见了自己身后不远处,正朝着她和刘思汉走过来的郑志浩。
郑志浩夹着一个公文包正低头走着路,经过林语身边时,他突然抬了一下头,猛地看到林语手中的红玫瑰,他愣了一下。他听到陈翔宇说林语已经回来了,但是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个地方碰到她,而且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看似跟她关系非常亲密的男人。
林语主动跟郑志浩打了一个招呼,他看了看林语身旁高大的刘思汉,点了一下头就走了。
刘思汉好奇地看着郑志浩的背影,转过头来说:“这人看你时的表情好奇怪。”刘思汉看着林语的脸,“是你的前男友?”
“是。”林语很坦白。
“干什么的?”刘思汉顿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是不是就是你原来报社的那位?”
“是的。”林语淡淡地答道。
刘思汉“哦”了一声以后就不再言语了,林语也不想再提往事,两人默然无语地走着。到酒店附近时,刘思汉不想那么早就回房间去睡觉,就跟着林语到了她的家。
进了门以后,林语踢掉自己脚上的高跟鞋,换上拖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再次见到郑志浩,让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没想到半年多时间没见,郑志浩一下子变得那么的憔悴,完全没有一个新婚不久的男人,应有的那种意气风发,而显得有些萎靡不振。
林语看到他那个模样,再联想到陈翔宇告诉她的,郑志浩在新婚之夜哭喊的情形,心里还是有些酸楚。
刘思汉见林语一回家就不再搭理他,他就反客为主,自己动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还顺手给林语也倒了一杯,放在茶几上。林语拿着遥控器一个频道、一个频道地选着节目。刘思汉过来坐在林语身边,轻轻地摩挲着她的头发,林语动也不动僵直的坐着。
“怎么了,不舒服吗?”刘思汉明知故问。
林语没有理他,自顾自的看着电视。
隔了很久,刘思汉像是憋不住了,将林语的身子扳转过来,面对着他。林语仍旧没有看他的脸,斜着眼睛盯着电视屏幕,刘思汉无奈地松开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