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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他的亲人

作者:木子沙华 | 发布时间 | 2016-10-27 | 字数:3302

林语仔细想了想,就像自己同办公室的那位女编辑说的那样,找个男人结婚,也许是自己目前留在北京的最为简单可行的方式。可是,结婚就是女人唯一的生存之道吗?难道除了给某个男人做妻子,给孩子做母亲,女人就没有其他活路了吗?

想到这些深刻的人生问题,林语禁不住有些迷惑。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现在,刘思汉就是她唯一的依靠。想到这些,林语虽然不想就此一口应允,但也不想断然拒绝。她犹豫了半天以后,才开口说道,“我还没有准备好,你给我一点时间。”

刘思汉想了想,点了点头,“那你早点休息,我明天早上过来接你。”

“干嘛?”林语有些不解。

“刚才我们说好的啊,你在饭馆吃饭的时候,我打电话给你,说明天我带你出去玩,我把我姐的车都借到了。”刘思汉见林语完全忘了他说过的话,有些着急,一个劲儿地提醒她。

“我脚后跟都烂了,怎么走?”林语说着,就脱下脚上的袜子来,给刘思汉看自己的脚。

刘思汉看了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你这里有药没有?”

林语摇了摇头。

“那我出去给你买一点,周末你就在家休息,哪儿也别去,等伤养好了,我再带你出去。”刘思汉说着,就站起身来,穿上外套往屋外走。

林语这才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刘思汉出门以后,林语心情有些复杂,虽然她做梦都渴望能好好地、彻底地去爱一回,但是谁又能给她这份无怨无悔的爱呢?

再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么一份无怨无悔的爱吗?

关海峰已经永远地离开她了,郑志浩也结婚了。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这座人地两生的城市里,自己究竟又在期待什么,坚守什么呢?

正在林语胡思乱想间,刘思汉拿着一个小塑料口袋回来了。他拿出里面的聚维酮碘溶液和一包棉签来,蹲在地上,小心而仔细地帮林语擦着脚后跟上的伤口。

药液一接触到伤口,林语就疼得呲牙咧嘴。刘思汉赶忙安慰她,让她忍着点。那一刻,林语突然有些感动。

刘思汉帮林语擦完伤口之后,站起身来,收拾好药瓶和棉签,给林语放在床头柜上,叮嘱她明天早上再擦一次。

林语在疼痛和困倦中,有些昏昏欲睡。

刘思汉看到她眼睛都睁不开来的样子,就准备起身走了。

“明天,要不你还是按照原计划,带我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我已经好久没有出去玩过了。”林语突然提出这个建议。

刘思汉一愣,随即答应了一声,“好”,然后就穿起自己的外套,拿起背包来,“那我明天早上九点过来接你。”

林语睁开眼睛来,看着他,点了点头。

“明天我带你出去好好玩玩,这两天天气暖和多了,我也想出去活动活动。最近我赶稿子,也好多天都没有好好休整过了,我觉得自己累得都快要虚脱了。”刘思汉说着,摸了一下自己略显疲惫的脸。

“好,那你早点回去休息。”林语向刘思汉挥了挥手,向他作着再见的手势。

刘思汉点了点头,默然无语地走了。

等刘思汉一走,林语赶紧倒在了床上。晚上喝的那两杯红酒,此时好像全部灌进了她的脑袋里,让她的头昏沉得厉害。

林语知道刘思汉对自己的感情,她也知道自己目前的工作,虽然压力不大,但是收入也并不高,而且那位正式编辑回来工作以后,她这个代班的临时工就得滚蛋。要想在北京生存下去,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那真的是没有立身之地。

现在,刘思汉主动提出帮她,她也就想借助他的力量,让自己先在这个环境里生存下去。

虽然她对刘思汉的感情并不算深,但总好过去跟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交往要好。

林语脑袋里虽然思绪万千,但是也没想到几分钟,她连妆都没去卸,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她是被刘思汉给她打过来的电话惊醒的,她挣扎着起床洗漱,刚收拾完,刘思汉就在外面敲门了。

经过一夜的休整,刘思汉的样子看起来精神多了。

“我们去哪里?”林语一边穿着出门的外套,一边问刘思汉。

“去郊外随便遛一圈吧,走到哪里算哪里。你脚受伤了,不能走那么多路的,就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我们老闷在城里,整个肺都变成吸尘器了。”

“好,我去年是冬天的时候到北京的,北京的春天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我们去踏踏青也好。”

“那我们赶紧出发吧,出门晚了,我担心会堵车,今天外面天气很不错的。”刘思汉催促着林语,“对了,我先带你去吃最有北京特色的早点。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看到隔壁那条巷子的巷口有卖的。”

“是什么?”

“呆会儿你吃了就知道了,但是不许说难吃哦,更不能当着老板的面,把它吐出来。”刘思汉冲林语眨了眨眼睛。

“不会是豆汁儿吧?”

“啊,你怎么知道?”刘思汉有些惊讶。

“我有时候上班时间早的话,会去那里吃的。”

“那你吃得习惯不?”

“还行。”林语笑着点了点头。

“豆汁儿你都能接受,那你在北京生活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啊。”刘思汉也笑了起来。

“我主要是不适应这里的气候。”

“你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慢慢就适应了。”

“也许吧。”

林语跟着刘思汉走出了地下室,来到地面上。刘思汉打开了一辆黑色奥迪车的中控锁,拉开副驾座那边的车门,让林语进去。

昨天晚上天黑,再加上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林语有些迷迷糊糊的,就没有仔细看刘思汉开的是辆什么车。

现在是大白天,林语终于看清刘思汉开的竟然是一辆奥迪。她仔细看着这辆车,突然觉得有些眼熟。林语没有马上坐到车上去,她围着这辆车走了一圈。

刘思汉还以为林语是对这辆车好奇,就笑嘻嘻地将自己的胳膊肘支在副驾座那边的门框上,任由林语看个够。

林语仔细看着这辆车的车牌,发现它的车牌号码跟关海峰原来在成都开的那辆挂着北京牌照的奥迪车,只有尾号一个数字不同,前面的其他数字都一模一样。

林语心里咯噔了一下,她问刘思汉,“你说这辆车是你姐姐的,你姐叫什么名字?”

“刘玫。”刘思汉不解地看着林语,“怎么了?”

“刘玫,刘西的妹妹?”林语瞪大了眼睛看着刘思汉。

“是啊,我确实还有一个姐姐叫刘西,怎么,你认识她们?”刘思汉见林语一下子就报出了自己两位堂姐的名字,也感到非常的吃惊。

春天的风有些大,林语满头的长发被风吹得在脸上胡乱飞舞。刘思汉担心她冷,就让她赶紧坐进车里,然后他自己也飞快地上车,迅速地打火起步。

“你怎么认识我姐姐,你采访过她们吗?”刘思汉有些好奇地追问林语。

林语轻挑着嘴角,怪笑了起来,“我岂止是认识,简直是太熟了。”

“啊?”刘思汉不知道林语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就咧着嘴,惊讶地看着她。

“这个世界可真小,这么大个北京城,我总共只认识五个姓刘的,除了我们杂志社的那两位,另外三个竟然都是你们家的。”林语轻轻地摇了摇头。

刘思汉对林语的话有些不解,“你什么时候认识我那两个姐姐的?”

“按照你们北京人的习惯,但凡在什么地方听说过一个人的名字,那这个人我就认识;如果是见过一面,那跟我就是很熟。”林语轻笑着,并不想跟刘思汉说实话,就跟他打着马虎眼。

“你对我们北京人成见很深啊。”刘思汉嗔怪地看了林语一眼。

“没有什么,你那两个姐姐那么有名,我说我认识她们,她们说不定不愿意承认认识我呢。北京城那么多名人,我天天看报纸,看电视,我认识他们了,他们一个也不认识我。”林语不想跟刘思汉说过去的事情,就跟他胡乱开着玩笑。

“我两个姐姐确实很能干,她俩生意做得也挺大,这几年她们代理的那些保健品卖得很好,广告也挺多的。她们在成都有分公司,原来是我姐夫在那里做,你认识我姐夫吗?”

林语不想回答他这个问题,就转移了话题,“你怎么不跟着你姐姐们做生意?”

“我刚毕业的时候确实是不喜欢做生意,我从小到大的理想就是做一个优秀的新闻记者,拿普利策奖。”

“看不出你志向还这么远大。”林语笑着瞄了刘思汉一眼。

“其实,我爸妈也不希望我去经商,他们觉得商场太复杂,而且活得也很辛苦,他们希望我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工作和生活。”

“你爸妈真好。”林语由衷地说,“在中国这种环境下,很少有父母不干涉自己的子女对职业和生活的选择的。”

“是啊,所以说我确实是很幸运。做记者这些年,国内的新闻奖我也拿过几个,虽然奖项不大,但也还说得过去。不过,我最近感觉到自己好像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瓶颈期,我的头顶上就是一个玻璃天花板,我看得见头上的蓝天,但是就是没有办法去突破。尤其是最近,我感觉自己再继续做下去,就缺乏了一些激情和动力,过了春节以后,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现在,我有一点想转行。”刘思汉微微皱着眉头,一副沉思状。

“那你想做什么?”林语轻声笑了起来。

她觉得像刘思汉这样一个不用为五斗米而折腰的男人,做什么工作,选择什么职业,都很像是一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