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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北京生活
许是照顾林语太累了,刘思汉很快就鼾声大作,而林语的头脑里却仍然还有些清醒。
她像一个病入膏肓却不肯闭眼的将死之人,用坚强的意志支撑着自己,不让最后的那一点意识离开她。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就是执拗地不肯轻易入睡。
半夜里,林语迷迷糊糊地听到好像是谁的手机在响。她摸了半天,才在床头柜上一件衣服兜里找到声音的来源。
她拧亮了台灯,拿出手机来一看,刘思汉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妈妈”,林语忙将他摇醒,将手机递给他。
刘思汉睡意朦胧地接着电话,“哦,妈,对不起,我忘记给你打电话了。”
“那你今天晚上还回来睡吗?”林语听到手机听筒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回来了,我朋友身体不舒服,我留下来照顾一下她。你早点休息,不用等我了。”刘思汉的声音鼻音很重。
“是婉婷生病了吗?”那边还在追问。
“不是她,妈你就别问了。你早点睡,我挂了啊。”刘思汉怕林语听到什么,赶忙挂断了电话。
林语伸出手来摸着刘思汉温热的脑门,“对不起啊,让你这个样子照顾我。要不你回家吧,我差不多已经好了。”
“我现在回家,不得冻死我啊,这个时候外面温度很低的。”刘思汉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不会吧,你长得挺壮的啊。”林语看了看刘思汉露在被子外面,贴身的秋衣里结实的臂膀。
刘思汉没有理会林语的话,仔细看了看手机上面的时间,“都凌晨两点钟了,我妈怎么到这个时候了还没睡?”
“你回去吧,省得你妈担心。”林语再次劝刘思汉。
“不回去,我已经跟她说过了。”刘思汉将自己的胳膊重新放进了被窝里。
林语缩回了手,紧抱在胸前。
刘思汉侧过身来,轻轻地将林语的双手从她的胸前拿开,握在自己的手中,“睡了这么久,你的手怎么还这么凉?”
“我一到冬天就是这样的,半天都睡不暖和。”林语想从刘思汉的手掌中抽出自己的手,突然刘思汉摸到她左手手指上一样什么东西,他一把抓住她那只手不放,拧亮了床边的台灯,将它放到灯光下仔细看。
“这是什么?”刘思汉指着林语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林语知道刘思汉问的是什么,这枚戒指前天晚上睡觉之前,她像平常一样戴在自己手上,把玩了半天。因为寂寞,她临睡之前总要对着戒指说说话,讲她白天遇到的事情,或者是自己心里的困惑,看着这枚戒指,林语觉得就好像关海峰仍旧在她身边一样。
这枚戒指就像是她的树洞,林语现在孤独到对着一枚冰凉的戒指,讲述她的喜怒哀乐。她觉得自己留在北京的这个决定实在是太过浪漫,但是生活又是很现实的,她觉得自己都有些快要撑不住了。
在他们那个以北方人为主的杂志社里,除了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就是几个东北人,他们一说起话来,就是咱北方人怎么怎么样,不像他们南方人,又怎么怎么样。
这些话让林语这么一个从西南边陲小县城出来的南方人,在他们的面前,就变得非常的自卑。这帮优越感十分强烈的北方人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意,但说话时总喜欢强调这些,这让林语时常感到自己和周围的一切,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林语名义上尽管是编辑,但是她的真实身份其实只是杂志社里的一名临时工。在他们这个人数不多的内刊编辑部里,林语感觉自己的那些同事,好像人人都有背景,个个都有来头,只有她一无所有。
在那些正式工的眼里,临时工的地位是很低的,甚至可以低到就连新来的门卫,都可以公然地不买她的账。
前天下午,林语去杂志社门口的门卫室拿自己的信,她很有礼貌地叫了一声大姐之后,就报上了自己的名字。结果那位新来的女门卫一听到她不是本地人的口音,在那堆信里面粗略地翻了一下,就说没有她的信。
林语刚接到刘彤给她打来的电话,说前几天郑志浩从报社里给她拿了一封信过去,说是不知道谁寄给林语的,寄到了报社。他怕是很重要的东西,就帮她拿给刘彤,让刘彤转寄给她。
刘彤就在那封信上再套了一个信封,给林语寄了过来,她问林语收到没有,她已经寄出一个多星期了。
林语很客气地对那位女门卫说:“大姐,能不能麻烦您再帮我找找,那封信对我很重要。”
那位女门卫看着林语,很不高兴地说:“我都已经帮你找过了,没有就是没有。我一个北京人,我难道还骗你不成?”
“那我能自己进来找找吗?”林语看着女门卫,有些着急。
“你没看见门上写的‘门岗重地,闲人免进’吗,你不识字啊?”女门卫这话说得像是谁给她吃了枪子儿。
林语有些生气了,就自己动起手来。她探过身子,双脚悬空地趴在窗台上,在门卫桌上的那堆信里扒拉了几下,没想到刚翻开了面上的几封信,就看到了她的名字。林语拿出自己的信件来,指给女门卫看,“大姐,你看好了,这个是我的名字,我认识字的。”
那位女门卫看了看信封上的名字,有些恼羞成怒,“你这么大个人,怎么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清楚,我还以为你姓李。”
林语双脚落到地上,一边拍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一边大声地说:“大姐,我的普通话再差,李和林,我还是分得很清楚的。”说着,转身走了。走出几步之后,她又大声地补充了一句,“可能是你的耳朵背,你最好去医院看看,免得连人话都听不懂。”
林语这话一出,就听到身后那位大姐的国骂三字经出来了。她不想跟这种人对骂,就哈哈假笑了两声,大步走了。
林语下班的时候,那位大姐还在门岗上值班,林语可以感觉到门岗里的那双眼睛,像可以射出飞刀来一样,投向她的全身。
前天晚上睡觉之前,林语对着戒指,诉说自己作为一个异乡人,呆在北京的委屈和寂寞,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昨天早上起床以后,发现上班的时间有点赶,她出门很急,就忘记了把戒指取下来收好,结果就让它在自己的手上戴了一天。
刘思汉从来没有看见林语戴过这枚戒指,现在看见它出现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些惊异。
林语轻轻地缩回了自己的手,没有回答刘思汉的问题。
“谁送给你的?”刘思汉探过身去,看着林语的脸。
林语仍旧没有作答。
“你的初恋?”刘思汉开始猜测。
林语听到“初恋”这两个字,眼睛又变得晶莹剔透。刘思汉怕她又哭起来,赶忙转移话题,“现在感觉好些没有?”
林语深吸了一口气,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胃要舒服些了,但是头还是很疼。”
“那就赶紧睡,明天早上醒来就好了。”
“嗯。”林语说着,像个孩子一样,紧挨着刘思汉,真的很快就睡着了。
半夜里,刘思汉趁林语睡着之后,轻轻地抚摸着她手上的这枚戒指,冰凉的石头此刻已经变得温润。刘思汉思绪万千,怎么也睡不着。
他轻手轻脚地拧开台灯,掀开被子一角,将林语的左手暴露在被子外面,他仔细看着她手上这枚戒指的款式,觉得看外形很像是一枚婚戒。
前一段时间,刘思汉背着林语,向陈翔宇打听过她在成都时的一些情况。陈翔宇很坦率的给他说,林语跟她男友已经分手,那人现在跟其他女人结婚了。
刘思汉听林语平常说话时的口气,感觉她的初恋跟那位已经结婚的前男友,并不是同一个人。
初恋已经死了,前男友又已经结婚了。那林语手上的这枚戒指如果是婚戒的话,又是从何而来呢?她又是为了什么来到北京,又为了什么突然决定留下来呢?
这些问题,对于刘思汉来说,是一个谜。
第二天早上,林语醒来的时候,发现屋子里面静悄悄的。她翻身起来看了看,没有见到刘思汉的身影,看来他已经走了。
林语又重新躺回了床上,她看着天花板,突然之间对这里的一切感到非常的无趣。她想回成都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在北京呆够了。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门突然被人从外面用钥匙打开了。林语吓得一下子坐了起来,仔细一看,才是刘思汉拧着早点回来了。
“情痴,你醒啦,起来吃点东西。”刘思汉将自己手中的早点放在了茶几上,笑嘻嘻地帮林语把外套拿了过来。
林语接过刘思汉递过来的外套,扬起脸来看着他,“我突然间好想回成都,我觉得这里不是我的家,我在北京没有一点归属感。”
刘思汉听到林语的话愣了一下,“你又想走了啊?”
“是啊,我在这里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朋友,当然,除了你之外。”林语一边穿衣服,一边从床上下来,“我感到很寂寞,每天都觉得自己心里空荡荡的。”
“你在这里安了家了,心就定下来了。”刘思汉看着林语,“想过在北京找一个男人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