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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北京北京
“是成都本地的电话号码吗?”林语跟陈翔宇再次确认。
“不知道其他人接的是哪里的区号,反正我接的那个电话,我仔细看过号码,是成都南门那边的座机号。他们也有接到过手机打过来的,看号段,好像也是成都这边的。”
“那就奇怪了,在成都,我的亲戚朋友并不多,关系好的都有我现在的手机号码的,是谁找我呢?”林语也觉得有些纳闷。
“我们报社这两年曝光企业和社会问题比较多,有人出钱雇人来找我们的麻烦。上个星期才有一位同事新买的捷达被人用刀片和铁钉恶意划伤,全车从上到下划得很厉害,开到4S店去,那边说只有全车重新做漆。他把车就停在报社门外街边上的,晚上写完稿子去开车时,就发现车被划了。还有几个记者接到过恐吓电话,说要他们小心点,不然会断他们的手脚。就是因为这个,现在报社规定,如果有人打电话到报社来要哪个记者的电话,所有的人一律不准说,如果是有爆料电话,就让他们直接打新闻热线,不能把记者的手机号码告诉他们。”陈翔宇给林语说着最近报社那边,发生的一些事情。
“我离开新闻部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应该不会是寻仇的人来找我吧。”林语猜测那些打到报社去要她手机号码的电话,是李更生他们找人打过去的,只是为什么用的是成都本地的电话,她也想不明白。
他们找她干什么,她已经不去关心,也许是想告诉她关海峰的葬礼日期,也许是一些别的事情。但是既然关海峰已经去世了,再跟她说任何话,其实都已经没有意义。
陈翔宇见林语那边有些沉默,就忍不住提醒她,“现在的事情,谁说得清呢,还是小心一点的好。”陈翔宇看了看自己手上的表,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估计林语差不多也要休息了,就准备再聊几句就挂电话,“你在北京怎么样,生活得习惯不?”
“还行,只要有事情做,有地方住,有饭吃,在哪里生活都差不多。”
“你去那边,见到你原来的男朋友没有,他还好吗?”
“我去医院看过他,但是他住在ICU病房里面,我没有见到他本人。我后来问护士,护士说他已经去世了。我没有勇气去联系他的家人,就没有去送他最后一程。”
“哦,不去也好,过了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自己好好保重自己,好好生活。前几天,大刘给我打电话,直夸你好,我看他那意思,是不是想追你?”
“怎么可能,他有女朋友的。”林语赶忙否认。
“你不去介入是好事,不然要给自己惹一堆麻烦的。当然,如果他们俩分了手,大刘又实在是喜欢你的话,你还是可以考虑一下他。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很仗义,也很好相处。我听人说,他们家的家世也非常了得。这么好条件的男人,真的是错过一个,就不一定有运气再碰到第二个了。”
“你怎么突然想起说这个来了?”林语对陈翔宇说这些话感到有些不解。
“哎,我都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这个。”陈翔宇有些犹豫。
“你就别卖关子了吧,有话直说。”
“浩子准备元旦节的时候跟那个女人结婚,请柬都发出来了。”陈翔宇的声音有些闷,“我们都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那是好事啊,速战速决,免得夜长梦多。”林语的话说得她自己听起来,都是非常的言不由衷。
“也是哈。”陈翔宇有些担心林语,“你一个人在那边,就不要太逞强了,混得走就混,混不走了就回来,‘北漂’不是那么好当的,别让自己活得太辛苦、太累。”
“好,我知道。”听到陈翔宇这么说,林语有些感动,声音马上就哑了。
“我会拜托大刘多多照顾你的,不过,看他的样子,不用我多说,他也会好好照顾你的。”陈翔宇也听出林语的声音有些变了,赶忙安慰她。
自从那天晚上跟陈翔宇通完电话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受他所托,刘思汉果然过两三天就会抽空去看一下林语。到周末了,如果他不值班,他就会带着林语到处去逛。
刘思汉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林语估计他是因为自己没有房子,所以一直住在父母家里。他们报社虽然可以分房,但是好像至今还没有轮上他。
林语听他们杂志社一位认识刘思汉的同事说,刘思汉有一位女朋友,也是他们报社的,两人青梅竹马,家世背景都很般配,据说感情也还不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却一直没有结婚。
许是可怜林语一个人身在北京,刘思汉有时候想起来了,就会请她出去大吃一顿。
有一次,林语开他的玩笑,问他,今天不用陪老婆?
刘思汉似笑非笑地看着林语说,老婆是别人的,只有肚子是自己的,吃饭才是人生大事。
林语连忙拍他的马屁,是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老婆。
刘思汉从来没有在林语面前谈论过他的女朋友,不知道他们之间真实的感情状况究竟如何。
想当年,林语和关海峰情深意浓时,她的眼里心里只有他一个,再也装不下别人。只要有空,林语就渴望和他在一起,不想有其他人来打扰。
林语不知道别的情侣间,是怎样相处的。
刘思汉宅心仁厚、心地单纯,林语喜欢和这个北方男人在一起,他让自己忘记过去。他最好的地方就是,从来不主动问起她的前情往事。
在他的身边,林语是一个没有过往的人。
白天,她谈笑风生、镇定自若地面对周遭的一切。但是到了晚上,她却是孤独的玫瑰,周身是刺,没有机会刺伤别人,只有不断地伤害自己。
无数个夜晚,林语透过门缝里射进来的过道里的些微光线,看着自己无名指上,那颗冰冷的小石头,想起过去跟关海峰在一起时种种的情形,想着想着,就禁不住泪流满面。
这枚小小的戒指,是关海峰当年对她的承诺,现在变成林语心底最沉重的十字架。有了它,林语看什么东西都觉得虚幻飘渺,时时刻刻得到,分分秒秒失去。
她听着CD机里播放的《城里的月光》,在歌声中失声痛哭,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未来会是怎样,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一处属于自己的角落。在这个空荡荡的城市里,林语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其实就和一只蚂蚁没有什么两样。
林语的皮肤天生对冷空气过敏,北京的冬天让她觉得特别的难熬。刘思汉不知道她的皮肤是这种情况,有一次带她去什刹海滑冰,结果没到半个小时,她的脸就被冷风吹得肿了起来,就连双眼皮都给蹬平了。
刘思汉一见她那个样子,赶紧把她带到温暖的地方。过了大半天,她的脸才恢复正常。
刘思汉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她的脸,不可置信地笑了起来,“别人说皮肤可以吹弹得破,我还一直不相信,今天算是见识了,真的是肿得都透明了,水当当的,吓死人了。”
林语冲他翻了一个白眼。
“现在眼皮也好了,刚才已经肿得眯成了一条线,我都担心你看不见路。”刘思汉伸出自己的手来,张开五指,“你看看,我现在有几根手指头?”
林语将他的手打了下去,刘思汉一把抓住她的手,捂在自己宽大的手掌里,“在这么暖和的地方坐了半天了,怎么你的手还这么凉?”
“我冬天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不适合在北方过冬。还是南方更适合我一些,我都有点想回成都去了。”林语忍不住说道。
“你回成都去干什么,你又不是成都人?”林语跟刘思汉大致讲过自己老家的一些情形,所以刘思汉知道林语不是成都本地人。
“我在成都生活得比较习惯,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但是对那个城市的认同度比较高。”
“你刚来北京就要走,你才在这里生活了几天啊,就说不适应北京了?”刘思汉笑话林语,“在一座城市里生活,起码要看过它的一年四季以后,才能确定自己适不适应这里。北京的每个季节我都喜欢,尽管春天风沙大,但是气温很舒服;夏天天气热,但是可以喝冰镇啤酒;秋天虽然很短,但是香山的红叶很美;冬天即使冷,但是可以滑冰看雪。”
“哎,在你的眼里,北京哪里都好。”
“那是肯定的,北京是全国人民的北京,人人都向往的。”刘思汉非常的自豪。
“瞧把你得意的。”林语白了刘思汉一眼。
“留下来吧,我跟我那哥们儿是打了包票的,你至少也得等到那位请产假的高龄孕妇回来上班以后再走才好吧,你现在走了,谁来给她顶班呢?”
林语想了想,觉得刘思汉说的话也有道理。
“那好吧,我还是在这里呆到她回来正式上班的时候再走吧。”林语看着屋外滴水成冰的天气,非常的无奈。她觉得自己对北京干燥寒冷的气候,适应起来非常的吃力。因此,北京这座人人向往的城市,对于她来说,吸引力就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