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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大漠孤店
三年后。
偏远的大漠,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到处都是白沙茫茫,因为长年的缺水,使得这里的水资源格外稀缺。
在进入戈壁滩入口处,有一个小店,专门做些走贩们的生意。
店主姓施名琼,人称“及时雨”,年约50多岁,据传有一身绝妙剑术,却很少有人见过。
据说此人三十年前路过这里,见多有路上渴死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漠,无意中发现一个泉眼,便做起了发财的梦,在这里搭了一个棚子,专门提供茶水生意。
天长日久,因为见惯了戈壁滩上的生生死死,所以便养了一幅硬心肠,凡是经过这里的人,想要喝水的,没有五十两银子,休想喝到一滴水,就算那人渴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同情,更不会看一眼。
时间久了,便有人又送他了一个外号叫“见死不救。”
总之一句话,有钱他便是“及时雨”,没有钱他便是“见死不救。”
大多经过戈壁滩的人,基本都是些商贩再或者是一些在中原武林混不下去的落魄侠客。
商贩们往往是赶着几头骆驼,来到小店备好饮用水、干粮等物,然后上路,穿过一望无际的沙漠,到戈壁滩另外一边的匈奴国去用自己在中原便宜弄来的布料,丝绸去换银子或者珠宝。
运气好的,一年往返两次,便足可换取好几年的衣食无忧,所以尽管路途遥远,而且危险重重,可仍有许多人愿意去冒这个险。
而那些江湖上落魄的侠客,则是要穿过沙漠,依靠自己身上武功,去投靠匈奴国,做一些卖命的勾当。
匈奴国主也乐意接收这些落魄的侠客,他们往往舍得在他们身上花钱,因为这样可以帮助他们去向别的国家掠夺更多的财物。
这就样,尽管这里很荒芜,可每天仍然还是有三三两两的人经过这个小店。
虽然很少,可老板施琼的生意却是非常的好,所以天长日久便也积累了许多财富,甚至有人说他足以富可敌国。
施琼自然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身体长的格外壮实,实际上用壮实这个词并不能表达他的壮,若是用壮观这个词,或许就贴切多了。
因为对于一个身高二米有余,而且体重已经达到近四百斤的人来说,再没有比这个更恰当的词了。
尽管如此,施琼却有一个异姓妹妹,据见过她人的口口相传,说她人长得是如花似玉,身材玲珑,犹如仙女下凡,根本不像是生长在大漠里的人,而是皇宫里的贵妃,甚至有人竟为了刻意看她一眼,而不远万里专程来这个小店,想要一饱眼福。
可很多时候,很少人却有这个眼福。
因为施琼的这个妹妹,却很少露面,而且每次露面的时候,都是解决问题的时候。
据说她的剑法,已然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就算是中原,一流的剑客都末必是她的对手,所以尽管总有个别的人因为付不起钱而扬言要拆了他们的店,可最后只能是落荒而逃,或是惨死在戈壁滩,成为那些在天空中盘旋的秃鹫口中的美食。
这一日,施老板正在小店里的一个大门板上躺着,这是他的嗜好。
大多数时候,他总是躺着的,用他的话说,能躺着他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这也是他为什么长到如此壮观的原因。
就在晌午的时候来了两个客人,一个手拿大刀,一个手提长棍,两人都是一脸的疲惫,显然是经过了长途跋涉才来到这里。
二人看到这个小店的时候,似乎已经筋疲力尽了,两眼更是冒着绿光。
这个茶舍的出现,使得他们像看到救星一样,然后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奔跑着钻进小店,一屁股跌坐在了店中间唯一的一张桌子上。
还没有坐稳,拿刀的人便用手拍着桌子大声嚷道:“老板,来壶茶,渴死我了!”
拿刀的人喊了半天之后,却仍不见有人出来伺候,更没见有茶端上来,不由来了火气,站起来刚要骂娘,却发现了躺在门板上的施老板,看了一眼他的身材,刚到嘴边的话只好又咽了回去,一时笑着道:“老板,能不能来壶茶?”
“行,五十两银子一壶茶,要多少有多少。”
施琼躺在床上,看也不看他道。
他一说话,这个屋子几乎颤抖了一下,使得那棍子的汉子,耳朵嗡的一响。
他皱了皱眉头,一脸惊讶道:“什么?一壶茶,五十两银子?老板你分明开的黑店,你到底是卖水还是卖油啊!”
“嫌贵,可以不喝,戈壁滩的水比油可要贵多了!”
施琼一听,越发懒的理他们,不泠不热道。
“不,不贵,一点都不贵!”
拿刀的汉子听到,连忙朝拿棍的汉子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快点拿钱出来。
拿棍的汉子睁大眼睛想说话,摸摸发干的嘴唇,咽了咽口水,只好无奈的从身上摸了二锭五十两的官银递了过去。
众所周知,这官银一般只有官府才可以通用,而普通民众只能用些散碎的银两,由此可见这两人的来头确实不小,非匪即盗。
拿刀的汉子接过银子,笑迷迷的放在了柜台上。
那柜台很高,足有他两人高,他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放上去的。
施琼慢慢坐了起来,拿起柜台的银子,看了看,便随手一挥,从柜台里飞出一壶茶水来,眼看水壶里的水就要落在地上洒落,拿刀的汉子,连忙一个“饿狼扑食”,爬在地上,接住了水壶,这才没有洒。
拿刀的汉子过了一会,这才站了起来,朝施琼尴尬的笑了笑,随即转身坐了下来。
施琼泠眼看了一眼,便又躺下睡觉了,头部正好超过柜台的长度露了出来,可以看到店内的一切。
拿刀的人坐下后,便倒了两碗茶水,一碗给自己,一碗给了拿棍的人,两人不约而同一口将两大碗水喝完,顿时感觉到那水像琼浆玉液一般顺着喉咙滑入身体,浑身上下有着说不出的舒服。
两人再掏一百两银子,再要一大碗水,各自喝了一口,拿棍的人突然开口骂道:“妈的,老子从出生到现在,活了几十年,还从来没有发现原来白开水也这么好喝。”
拿刀的人道:“唉,你我兄弟二人一路被人追杀到这里来,已经几天没有喝过一口水,吃过一口饭了,现在就算是一壶尿,也算得上是琼浆玉液了,更别说是水了。”
拿棍的人又喝了一口水道:“大哥,我就猜不透了,这断刀门的人怎么会知道我们哥俩以前做的那些事呢?当年我们兄弟做那些事的时候,可是神不知鬼不觉,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啊!”
“唉!”
拿刀的人听后想了半天,最终好像没想明白,叹了口气道:“世道变了,当年步非云做武林盟主时,咱们哥俩过的多潇洒,要喝的有喝的,要吃的有吃的,生意也好做,可自从步非云死后,咱们的日子就难过了,尤其是最近这三年,新的武林盟主被害,整个武林就像一盘散沙,少林和丐帮也先后被断刀门和正义堂灭了,道上那些兄弟,每天不是被杀,便是被逼自杀再或者就是到处逃难,这日子难过啊!”
“唉!”
拿棍的人似受了感染,也重重的叹了口气道:“你说这姓潘的吧,也够倒霉的了,刚当上盟主,还没有过上盟主的瘾,就硬是被老情人给杀了,害得连我们也跟着受罪,被迫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哟!”
叹完气,便又端起碗,喝了一口水,轻轻摇了摇头。